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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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中共巫溪县委红池坝景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加强红池坝景区消防、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红池工委会发〔202228

 

红池坝景区联合办公各工作组、联合执法队和管护站,红池坝景区派出所,巫溪县盛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景区各在建项目:

当前,旱情、疫情叠加,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为避免造成用火用电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景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给景区员工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切实消除和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用电安全,严防森林火险,结合景区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一是要熟知法定七项安全生产职责;二是要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是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四是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

(二)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三)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盯紧重要部位、重要设施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实施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排查不停、隐患不除、整改不止,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森林防灭火工作

有跨林区输配电线路的企业,特别是重庆市万州长江电力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持续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森林防灭火意识。结合本企业实际,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的第一道防线,从源头上杜绝火灾发生。

(二)严格禁止野外用火,加强火源管控。各涉及林区输配电的企业即日起组织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风险清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闭环管控。

三、消防和用电用气安全

(一)景区各单位企业要全面自查员工宿舍,宿舍内不得违规用电,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火锅、电饭煲、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排插,特别是拉排插到床上使用,;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二)景区各单位企业办公室长时间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电脑、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路由器、电暖器等用电设备。

(三)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所有企业燃气使用场所必须设计并安装商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阀。

(四)景区各单位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日常消防巡查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开展灭火救援疏散演练,切实让员工掌握疏散逃生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五)景区各单位企业如发现开关、电线、插座等用电设施损坏、老化情况,请及时报修。

请景区各单位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防范工作。

 

                   中共巫溪县委红池坝景区工作委员会   
                            202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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