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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未纳入涉农整合)计划的公示
日期:2022-04-22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2年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未纳入涉农整合)计划的公示

按照《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37号)要求,现将《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未纳入涉农整合)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2〕51号)下达的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

县财政局,联系人:魏万霓,联系电话023-51510011

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周  燕,联系电话023-51520090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163838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电子邮箱:442590900@qq.com;wxxfpb@163.com

附件: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未纳入涉农整合)计划的通知


                    

溪财发〔2022〕51号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2年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未纳入涉农整合)计划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9号)下达的资金计划,下达我县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0万元。本次下达未纳入统筹整合的资金计划1400万元,用于乡风文明积分兑换、红池坝镇直播带货示范基地、雨露计划高等职业教育资助等。

请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资金计划及时下达项目计划,项目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保持一致。项目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调整,确需调整的,报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予以调整:涉及资金调整的,下达资金调整计划后再下达项目调整计划;涉及除资金外的其他项目要素调整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下达项目调整计划。

请行业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支出进度,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完成情况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1.巫溪县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未纳入涉农整合)计划汇总表

2. 巫溪县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未纳入涉农整合)项目计划表

                  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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