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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 计划的公示
日期:2022-07-08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2年第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

计划的公示

按照《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37号)要求,现将《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2〕94号)下达的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

县财政局,联系人:魏万霓,联系电话023-51510011

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周  燕,联系电话023-51520090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163838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电子邮箱:442590900@qq.com;wxxfpb@163.com

附件:关于下达2022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


溪财发〔2022〕94号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2年第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发展改革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55号)下达的资金计划,下达巫溪市级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任务)400万元,按照《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将400万元纳入涉农统筹整合并下达2022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2。

    请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资金计划及时下达项目计划,项目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保持一致。项目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调整,确需调整的,报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予以调整:涉及资金调整的,下达资金调整计划后再下达项目调整计划;涉及除资金外的其他项目要素调整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下达项目调整计划。

请行业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支出进度,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完成情况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1.巫溪县2022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汇总表

2. 巫溪县2022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

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巫溪县2022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汇总表

                                                                单位:万元

主管部门

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下达资金计划

小计

以工代赈任务资金

渝财农〔2022〕55号

市  级

县发展改革委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400

400


附件2













巫溪县2022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建设期限

实施地点

主管部门

业主单位

建设任务

绩效目标

总投资

以工代赈任务资金

备注

渝财农〔2022〕55号

中央资金

市级资金

1

巫溪县朝阳镇松花村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2022

朝阳镇松花村

县发展改革委

朝阳镇人民政府

新建人行步道5公里,休息平台4个,安装护栏500米,并配套完善相关设施设备。

通过新建人行步道5公里,休息平台4个,安装护栏500米,并配套完善相关设施设备,达到改善松花村石林环境,带动旅游发展,受益人口487人,其中脱贫人口85人。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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