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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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进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成立独活风险基金的建议》(第65号)已收悉,经县农业委集体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关于“建议县委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成立独活专门的风险基金,以保障种植户的最低收入,解决种植户的后顾之忧”,目前县农业农村委发已经安排相关科室就相关建议的可靠性进行调查分析,并就如何建立中药材风险保障机制进行研究。2022年3月18日,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巫溪县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2021—2025)》(溪委农办发〔2022〕14号),明确提出“持续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乡村振兴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县农业农村委正在牵头起草《关于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办法(试行)》,有望将设立产业基金写入该办法进行细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以上复函已经詹亚军主任审签,请如实填写建议办理答复函回执(已随本复函寄出),并在收到复函二十个工作日内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此函
承办人:陈永春 联系电话:13*******96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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