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长俊代表:
您在巫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由县上统一实施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的建议》(第142号)已收悉,我委领导高度重视,针对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落实专人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巫溪县关于“三农”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2021年我委牵头编制了《巫溪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1—2025)》、《巫溪县“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2021—2025)》、《巫溪县“十四五”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2021—2025)》。
2022年3月17日、3月18日,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以(溪委农办发〔2022〕12号)、(溪委农办发〔2022〕13号)、(溪委农办发〔2022〕14号)文件将三个规划印发到各乡镇及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上规划出台后,将有力、有效地指导我县乡村振兴的相关工作。
同时,为加快推进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我委组织编制了《巫溪县马铃薯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巫溪县中药材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巫溪县晚脆李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巫溪县冬桃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巫溪县高山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巫溪县柑橘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2022年,我委已在尖山镇启动马铃薯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在胜利乡启动高山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在双阳乡、兰英乡启动中药材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今后,我委将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和配合,按照规划,逐步逐项推进各项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以上复函已经詹亚军主任审签,请如实填写建议办理答复函回执(已随本复函寄出),并在收到复函二十个工作日内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特此函复
承办人:刘宗均 联系电话:15*******77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