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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10-09

谭小林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充电桩建设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于4月上旬转交我委办理。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备案及建设情况

(一)备案情况。通过重庆市投资项目在线管理平台查询,有重庆锦若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旷能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备案计划建设充电站9个,配备直流充电桩142个,交流充电桩22个。

  (二)建设情况。经核实截止2021年4月底,我县有各类型电动汽车159辆(不含两轮、三轮电动车)。其中城市新能源公交车39辆,其他类型电动汽车120辆。目前由县运输公司在长途汽车站内安装了8个直流充电桩。计划2021年在文峰、上磺、白鹿3个中心乡镇建设3个电动公交车充电站,配备约20个直流充电桩。重庆锦若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在亿联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站1座,建设80千瓦直流双枪充电桩8台。巫溪县供电公司配备6台(交流),旷能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在赵家坝片区新建80千瓦直流充电桩11个,碧桂园小区新建交流桩3个,另零星建设10余个。全县范围内共计建设充点桩38个。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不断增多,完善充点基础设施势在必行。巫溪县从目前建设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电动汽车保有量小,市民认识有限。巫溪县范围内电动汽车保有量少,除城区公共汽车和部分网约车外,个人购买电动汽车较少。加之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处于起步阶段,市民对其认识有限,接受程度低,对电池续航里程、充电技术等问题持怀疑态度。同时电动汽车价格偏高,我县又以山地、坡地为主对车辆动力和续航要求较高。

(二)涉及利益主体多,推进难度大。在小区建设中需要提供公共车位,且车位不得出售、出租影响物业收益,物业不同意安装。还有的是小区建成时间长,不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如变压器容量太小,需更换新变压器缺少资金来源;而对于新小区进行新能源汽车配套设计充电桩也有一定的难度,如需要协调房产商等相关领域 。

(三)缺乏公共停车场,建设难度大。巫溪城区以配建停车位为主,公共停车场严重匮乏,规划布局难度大。同时涉及公共电网、用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线等,改造建设难度大。

  (四)缺少充电服务企业,设备利用率不高。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充电服务领域,商业模式探索处于起步阶段,因投入资金多,回收资金周期比较长且电动汽车数量少,无配套充电服务企业,主要是供电公司、公交公司、少数企业来进行建设,总体使用率不高。已建设完成小区内部充电桩, 因物业管理不到位,业主私自扯线充电情况较为普遍,造成部分充电桩使用率较低。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将充电桩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到整个城市的发展规划中去,加强公共区域充电桩,特别是直流充电桩建设。计划与城市建设公司联合聘请专业三方机构编制“十四五”充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降低建设成本,提高使用效率。

(二)加大用地支持力度。电动汽车充电桩原则上不征用土地,需要利用市政道路建设充电桩的,可按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要求使用土地,并向市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鼓励采用合建方式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可结合原规划的加油站、停车场进行选址安排。对确需单独建设的集中式公共充电站项目,土地用途确定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部门结合项目性质、建设运营成本等采取划拨、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并根据建设需要优先纳入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三)加强对已经建成和建设中的较大规模的充电桩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公共区域充电桩停车位管理,由相关执法部门对私自停放在充电桩专用停车位的车辆进行管理。

(四)对已建设充电桩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 对管理不到位小区物业采取相应措施。

(五)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和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强化舆论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相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的宣传力度。结合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要,积极开展“示范小区与单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试点示范。充分发挥现有公共设施的作用,创新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经验,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普及。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可率先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谭小林委员,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委工作,给我委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此函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单位领导:张  翼           联系电话: 13609448796

承 办 人:田  苏           联系电话: 13668489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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