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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
日期:2025-06-2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8765888574X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巫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巫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经济困难不能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盲、聋、哑和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被告人,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法律帮助。刑事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因公伤请求赔偿;盲、聋、哑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国家赔偿;其他需要法律援助的事项。

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246号司法局办公楼602

法定代表人

胡华平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巫溪县司法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

0

网上名称

巫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4年以来,中心共审核批准415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民事案件257件,刑事案件157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涉及农民工167人,残疾人 14人,老年人 21人。结案342件,挽回经济损失602.3万元,其中追回农民工工资441.29万元。提供法律咨询2837人次、法律帮助323件。积极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站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大力开展对高频高发案件的法律援助政策宣传,针对本县实际情况重点对追讨农民工工资、赡养抚养、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进行政策宣讲。对承办人开展以新版援助案件评审标准的业务指导及培训,提高援助案件质量;按照新版援助案件评审标准制作各类归档卷宗模板,提升承办人上交的援助案件卷宗质量。对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审查按规定分别实行诚信承诺制、免于经济核查、不受经济困难限制,最大限度降低援助门槛,减轻群众负担。严格按照《重庆市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按时足额发放援助补贴。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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