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8765888574X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巫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巫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经济困难不能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盲、聋、哑和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被告人,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法律帮助。刑事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因公伤请求赔偿;盲、聋、哑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国家赔偿;其他需要法律援助的事项。 | |||
住所 |
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246号司法局办公楼602 | |||
法定代表人 |
胡华平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巫溪县司法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 |
0 | |||
网上名称 |
巫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
从业人数 |
4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4年以来,中心共审核批准415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民事案件257件,刑事案件157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涉及农民工167人,残疾人 14人,老年人 21人。结案342件,挽回经济损失602.3万元,其中追回农民工工资441.29万元。提供法律咨询2837人次、法律帮助323件。积极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站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大力开展对高频高发案件的法律援助政策宣传,针对本县实际情况重点对追讨农民工工资、赡养抚养、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进行政策宣讲。对承办人开展以新版援助案件评审标准的业务指导及培训,提高援助案件质量;按照新版援助案件评审标准制作各类归档卷宗模板,提升承办人上交的援助案件卷宗质量。对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审查按规定分别实行诚信承诺制、免于经济核查、不受经济困难限制,最大限度降低援助门槛,减轻群众负担。严格按照《重庆市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按时足额发放援助补贴。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