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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关政策经办流程的通知
日期:2021-04-15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明确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

有关政策经办流程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人力社保局等13部门关于支持企业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4号)要求,进一步明确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等政策经办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留工补贴

(一)补贴对象

安排外地员工留在巫溪过年并发放不低于300留岗红包的本县各类企业。外地员工是指户籍为重庆市外的员工。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工补贴,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2021126日起至228日止,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外地员工未离开巫溪;

2.企业依法为申请补贴的外地员工缴纳20211月、2月的重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企业已向留在巫溪的外地员工发放不低于300元的留岗红包

(四)申请材料

1.《一次性留工补贴申报表》(附件1);

2.《在巫溪过年外地员工留岗红包发放名册》(附件2)。

(五)补贴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131日至430日期间,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向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申请补贴。属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由劳务派遣机构会同实际用工单位共同申请,相关申请材料由双方共同盖章确认;

2.审核。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负责审核涉及员工的参保信息、户籍信息和交通出行信息;

3.公示。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企业、补贴人数、补贴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按规定向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申请资金并拨付企业。

二、一次性留在巫溪见习生活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

安排外地青年就业见习人员(以下简称见习人员)留在巫溪过年并发放不低于300留岗红包的本县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外地见习人员是指户籍为重庆市外的见习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生活费补贴。

(三)申请条件

12021126日起至228日止,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外地见习人员未离开巫溪;

2.申请补贴涉及的外地见习人员,需于2021126日前在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完成就业见习协议书签订,见习期应包含2021126日至228日,且此期间未终止见习;

3.见习基地通过见习专户已向留在巫溪的外地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300元的留岗红包,不得与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合并发放。

(四)申请材料

1.《一次性留在巫溪见习生活费补贴申报表》(附件3);

2.《在巫溪过年外地见习人员留岗红包发放名册》(附件4);

3.见习基地发放留岗红包的银行凭证。

(五)补贴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于202131日至430日期间,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向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申请补贴;

2.审核。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负责审核涉及见习人员的见习状态、户籍信息和交通出行信息;

3.公示。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见习基地、补贴人数、补贴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按规定向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申请资金并拨付见习基地。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精心筹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大宣传引导,依托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外地员工就地过年,降低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按照责任分工,对标对表细化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人力社保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加强检查监管,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对有虚报、套取、私分、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及时追回,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一次性留工补贴申报表

2.在巫溪过年外地员工留岗红包发放名册

3.一次性留在巫溪见习生活费补贴申报表

4.在巫溪过年外地见习人员留岗红包发放名册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一次性留工补贴申报表

企业名称


实际用工企业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外地员工总数


在巫溪

外地员工人数


银行户名及账号


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单位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已经为留在巫溪外地员工足额发放岗红包,涉及员工未离开巫溪。如有虚假,退回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签章:

人社部门意见

单位签章:

填表说明:1.“实际用工企业栏仅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企业填写;

2.属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其余栏一律填写派遣单位信息;

3.“在巫溪过年外地员工人数栏填写当次申报涉及的员工人数。


附件2

巫溪过年外地员工留岗红包发放名册

企业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户籍地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企业留岗红

实发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填表说明:户籍地栏填写精确到地市的信息。


附件3

一次性留巫溪见习生活费补贴申报表

见习基地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基地外地见习人员总数


在巫溪过年

外地见习


专户户名及账号


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单位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已经为留在巫溪过年外地见习人员足额发放岗红包,涉及见习人员未离开巫溪。如有虚假,退回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签章:

区县(自治县)人社部门意见

单位签章:

填表说明:在巫溪过年外地见习人员数栏填写当次申报涉及的见习人数。


附件4

巫溪过年外地见习人员留岗红包发放名册

见习基地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户籍地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见习基地留岗红包实发金额(元)

备注

1








2




-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填表说明:户籍地栏填写精确到地市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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