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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溪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巫溪县支行关于做好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15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中 国 人 民 银行巫溪县支行

关于做好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承贷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解决创业融资难题,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4)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贷款额度

一是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自今年起,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二是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额度按照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确定,贷款基数为15万元人,上限300万元。

二、调整自然人担保条件和额度

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人为巫溪县财政供养的在编在职人员,包括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具有担保资格的人员一人担保额度最高为15万元。

三、规范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仍按溪人社发〔201897号文件规定的流程办理,但由于机构改革涉及机构名称变更,需将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变更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分配年度指标

2019年乡镇(街道)创业担保贷款指标1.2亿元。(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2019年乡镇(街道)创业担保贷款指标分配表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巫溪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巫溪县支行

                                               2019314

附件

2019年乡镇(街道)创业担保贷款指标分配表

单位:   万元

乡镇(街道)

发放金额


承贷银行

乡镇街道

发放金额

承贷银行

其中:高校毕业生

农商行

邮储行

重庆银行

中银富登

其中:高校毕业生

农商行

邮储行

宁河街道

1275

150


1275



土城镇

150

15

150


柏杨街道

2070

105



1050

1020

菱角镇

210

15

105

105

城厢镇

1500

150

1500




蒲莲镇

150

15

150


尖山镇

510

30


510



鱼鳞乡

90

15

90


凤凰镇

750

30

750




长桂乡

150

15

150


上磺镇

510

30

510




花台乡

150

15

150


乡镇(街道)

发放金额


承贷银行

乡镇街道

发放金额

承贷银行

其中:高校毕业生

农商行

邮储行

重庆银行

中银富登

其中:高校毕业生

农商行

邮储行

文峰镇

600

30


600



双阳乡

105

15

105


古路镇

600

30


600



胜利乡

150

15


150

下堡镇

255

30

255




兰英乡

105

15

105


徐家镇

255

30

255




中梁乡

150

15

150


通城镇

510

30

510




红池坝镇

105

15


105

塘坊镇

225

15


225



天元乡

105

15

105


峰灵镇

120

15

120




大河乡

150

15

150


宁厂镇

195

30

195




天星乡

105

15

105


朝阳镇

225

15


225



乌龙乡

150

15

150


乡镇(街道)

发放金额


承贷银行

乡镇街道

发放金额

承贷银行

其中:高校毕业生

农商行

邮储行

重庆银行

中银富登

其中:高校毕业生

农商行

邮储行

田坝镇

150

30


150



白鹿镇

225

30

225


合计

12000


5985

3945

1050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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