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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部分地区来巫返巫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21

巫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江苏省部分地区来巫返巫人员

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

江苏省南京市公布,自2021721日起,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谢村社区、白云路社区、石埝村,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行政村毛家圩自然村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禄口街道为封控区域根据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江苏省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来人员健康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医疗机构发现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在接诊时,要注意增加询问有无江苏省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对住院病人、陪护和发热病人要落实应检尽检。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要按照规范及时报告。

二、落实江苏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一)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加强本辖区本单位自202176日以来有江苏省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的自行排查,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全部开展一次病毒核酸检测;政法、公安、通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配合,互通信息,分工协作。

(二)自2021721日起,所有来自或途经江苏省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巫返巫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网格化管理及重点人员管控措施。721日后有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划定的中(高)风险区的来巫返巫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实行4次(第14714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县委政法委要切实履行社区排查牵头责任,及时将市级相关部门推送的江苏省来巫返巫人员信息反馈至各乡镇(街道),督促其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小区登记、社区居民报告、外来人员主动报告等方式,掌握202176日以来江苏省来巫返巫人员信息,做到登记无遗漏,同时,引导其在抵达居住地后第一时间到村(社区)报备。

(四)加强大型会议活动参加人员的健康排查,202176日以来有江苏省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参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各乡镇(街道)每日将排查和检测情况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根据风险区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排查范围。

三、持续强化监测预警

    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按照《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技术规范》《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版)》等文件要求继续强化常态化监测。同时,要按照《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号)要求,全面落实消毒,人物同防,严防疫情输入。

四、持续强化健康教育

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居民健康教育,持续强化一米线、戴口罩、勤洗手等防护习惯。告知居民近期非必要不去江苏省南京市;同时对有江苏省南京市等地旅居史人员加强健康提示,引导其主动报告、接受核酸检测、自我健康观察。

五、精准有效处置疫情

持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人员、物资、设施、设备、能力”5个到位要求,突出实战,排查短板弱项,不断提升现场应对能力。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现疑似疫情,按照规范及时报告,迅速处置。一旦收到江苏省南京市等地发来的协查函,要按照要求及时开展协查,落实管控措施,并按要求报告。


                巫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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