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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06

巫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清明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

3月份以来,全国累计报告本土感染者10万余例,波及29个省份,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311以来,我市相继发生8起疫情,共出现84例病例,全市疫情呈现出多点、多链条散发态势,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考验。清明假期临近,祭扫、旅游等活动明显增多,人员流动性、聚集性加大,疫情防控不能有丝毫松懈。为认真贯彻落实41日市、县疫情防控会议精神,按照《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关于认真做好清明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211号)要求,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的节日假期,现就全县清明假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清明节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针对当前工作重点和疫情防控形势,完善各项专项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严格人员出行管理。节假日期间提倡市内游、短程游、周边游,非必要不离渝,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和感染者报告较多的县(市、区、旗),确需离渝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严格执行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督促本单位、本系统职工非必要不离渝,确需离渝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离渝人员返渝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巫后24小时内开展核酸检测,检查结果出来之前原则上居家观察。教育部门要加强在校教职工管理,引导师生非必要不离渝,确需离渝的严格报备,出行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向单位、学校或社区报告,抵渝后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卫生健康系统职工非必要不离巫,确需离巫的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三、强化祭扫活动疫情防控。县民政局要抓紧制定与本地、本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政策措施,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在公墓、陵园等集中祭扫场所严格实行预约、错峰、限流、分时祭扫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倡导身在外地的亲人不返乡祭扫、不跨区域祭扫,提倡网络祭扫、居家追思、代为祭扫等绿色祭扫方式,降低新冠肺炎传播风险。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进出人员、办公区域、后勤场所管理,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文娱、展览、培训、会议、公务活动规模。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场所规模及人流量,防止人员聚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报备。

五、加强重点环节管控。县交通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车站、码头等重点交通站点和学校、养老院、监所、商圈、景区、网吧、影院、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人员流动管理,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旅游景点要分类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督导工作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做好旅游景区和餐饮企业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加强公共交通、冷链物流、快递物品等防控管理。强化隔离场所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严防内部交叉感染。

六、强化国内重点地区来巫返巫人员排查和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一版)》(渝肺炎指办发〔20228号)、《关于做好当前国内来渝返渝人员和离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好来巫返巫人员和离巫人员分类管理措施。县委政法委要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大近期间返乡人员排查和管控力度,进一步强化五包一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提高排查发现能力,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监测管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对市外来巫返巫人员特别是重点地区人员要应查尽查,发挥社区排查兜底作用。严格查验渝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红码人员管控,加强黄码、弹窗人员监测,强化社区排查工作联动。

七、加强假期和节后疫情监测。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等哨点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严格按照最新疫情防控常态化监测要求,将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物品纳入常态化监测,确保检测频次、检测过程、检测范围符合要求。零售药店严格落实退烧、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类药品实名登记购买制度。假期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开展14天节后疫情应急监测。

八、持续抓好宣传引导和健康教育。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挥带头作用,严格加强人员排查、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干部职工保持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社会公众少聚集、尽可能不去封闭或空气流通不畅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卫生健康、宣传等部门要统筹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有关知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县卫生健康委要及时发布假日疫情防控健康教育知识提示。通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引导群众加强个人防护。

九、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各级各部门持续坚持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轮流在岗带班,党政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在岗值班。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分管领导原则上不离巫,落实24小时值班、信息报送、工作会商、突发情况处置等相关工作制度,密切跟踪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全时待命;疫情防控快反小组24小时备勤;各级流调队伍要做好备勤安排,确保一旦发生本土疫情,应急体制机制触点即发,及时有效应对。发现可疑疫情,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异常处置导则(试行)》《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等方案规范处置,统筹做好人员、物资、设施设备的准备。医疗机构要细致周密安排,保障群众日常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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