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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卜安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灭失)遗失声明
日期:2020-07-27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灭失)遗失声明

兹有张卜安,身份证号码:512228xxxxxxxx5971,因保管不善,将319房权证2011字第38470号(坐落:巫溪县尖山镇**村**社)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卜安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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