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兹有李志德,身份证号:512228********5978,因保管不善,将319房产证2010字第18649号(坐落:重庆市巫溪县尖山镇百步村8社)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志德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