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兹有罗洪安,身份证号:512228**********31,因保管不善,将319房产证2011字第28353号(坐落:巫溪县文峰镇松涛村5社)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洪安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