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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日期:2021-09-13

                                  

按照巫溪委办发〔2020〕12号及溪环督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牵头整改的原龙头煤矿未经处理的矿井水直接排入东溪河”的情况;目前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对问题整改有异议,请拨打:51522208

                                                                                                            

项目

原龙头煤矿未经处理的矿井水直接排入东溪河

具体问题

原龙头煤矿未经处理的矿井水直接排入东溪河,2018年7月2日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PH为2.45、锌超标1.67倍、氟化物超标0.09倍、硫酸盐超标2.98倍、锰超标19.7倍、铁超标716.67倍,严重影响东溪河水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在2019年底完成该四处关闭煤矿矿井废水进行治理,2019年7月,聘请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专家进行实地踏勘和水质取样,于2019年9月开始委托中介机构编制该四处废水治理项目的《可研性研究报告》,截至目前,报告已编制完成,并报县发改委立项,政府已落实治理资金,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该项治理工作由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工程建设。

整改成效



目前,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废水管网、新增增设变压器及线路的建设,成功对废水进行处理。重庆市九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水进行了检测,通过检测报告九升(检)字2020第SY07062号,巫溪县徐家镇关闭煤矿矿井废水达到各项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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