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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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张*贵,身份证号码:5122**********8151,因保管不善,将319(2015)0****号 (坐落:巫溪县中梁乡石坪村*社)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张*贵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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