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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四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巫溪县2018年度“四项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巫溪创建组发〔2018〕3号)
日期:2018-03-08

巫溪县四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巫溪县2018年度“四项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巫溪创建组发〔2018〕3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

《巫溪县2018年度四项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四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四项创建年度目标任务。

巫溪县四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838

巫溪县2018年度四项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优化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形象。根据《巫溪县四项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制定我县2018年度四项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为民创建为宗旨,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着力点,逐步推进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努力为全县人民创建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的现代城市,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年度目标

全国文明县城创建顺利通过第六届全国文明县城参评城市的年度测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功列入第三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录,全力推动五大提升工程,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建设年工作;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全力争取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指标。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强力推进指标达标建设,37项建设指标中,巩固提升已达标指标23项,力争未达标的14项指标9项达标;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成功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城市。完成年度人居环境奖创建目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为抓手,努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7年版)》,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实施“五化”,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一是实施文明引领常态化,提升市民素质。通过宣传引导、刊播公益广告、活动开展、“细胞创建”、文明劝导等,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大力营造文明向上的社会氛围。二是实施公共服务人性化 ,优化公共服务。突出文化惠民利民、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公共服务质量,通过加强硬件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优化政务环境、加强“五小”行业管理,增强干部服务意识,有效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实施城市治理现代化,靓化市容环境。通过加强建设维护、开展专项整治、深化洁净行动,切实改善市容市貌、集贸市场、交通秩序、食品安全、建筑工地、社区环境、生态环境状况;四是实施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厚德巫溪。通过构建制度体系、完善运行机制、拓宽服务平台,建设“志愿巫溪”、“好人巫溪”、“诚信巫溪”,广泛发掘、宣传、关爱身边好人。认真开展诚信制度建设、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气。五是实施城乡创建一体化,共建文明巫溪。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抓好乡风文明建设工作,推动农村文化繁荣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富有巫溪特色的精品力作。

(二)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推手,努力建设人民幸福的美丽巫溪。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生态涵养发展,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化水平,强力推进指标达标建设。

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优化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现差异化、特色化、一体化发展。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与规模,确保水源涵养等重要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二是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加强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发展循环低碳产业。培育壮大生态旅游、效益农业、清洁能源等生态产业,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深化环境治理与风险防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环保“五大行动”,扎实抓好水、土壤、噪声、大气等污染防治,力争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0天左右,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实施重点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环境安全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四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强化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行模式,完成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启动乡镇垃圾填埋场生态化改造,推进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完善农村安全饮水保障体系。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践行绿色生活。五是健全生态建设保障机制。建立创建工作体系,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市级复审。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健全环境信息公开、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推进公众共建共享,形成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开创旅游业发展新局面。围绕“旅游兴县”发展战略,以长江三峡旅游金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契机,按照“全域布局、全景覆盖、全局联动、全业融合、全民参与”的思路,重抓体系建设和突出特色,推动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促进全县旅游业加快发展。一是全面夯实全域旅游发展基础。科学编制全域旅游规划,健全全域旅游发展体制机制,构建全域旅游交通体系,加快完善全域旅游配套设施。实施旅游规划提升、精品景区提升、特色旅游镇村提升、精品线路提升、旅游品牌提升工程;二是突出全域旅游景点景观打造。加快推进红池坝5A景区创建,加快打造3个国家4A级、6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启动6大景区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工作,力争创建3个市级全域旅游示范乡镇、1个市级全域旅游示范村、2家4星级酒店、20家星级农家乐;加快乡村旅游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全国、市级知名精品旅游线路分别为1条、2条。三是促进旅游与各产业融合发展。按照“旅游带动、产业融合”原则,努力推动旅游业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深化“旅游+”产业融合模式,形成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四是加大全域旅游宣传营销和监管力度。打造旅游品牌形象,强化对外旅游宣传,创新宣传营销渠道,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提升巫溪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加大全域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创新旅游服务,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以创建全国人居环境奖为契机,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在城市居住环境改善、生态环境文明建设、公共安全保障、经济发展水平提升、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下功夫,全面实施“七大创建工程”,扎实推进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一是成功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城市。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城市水资源,建设、改造城市节水设施,开展城市节水工作,大力开发中水回用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再生水利用率达30%以上二是全面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发挥规划调控,实施东优西拓工程,加快各个层面的规划编制,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三是着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主干路网,实施道路畅通工程,构建分布均衡、密度适宜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完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管理,实施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加强城市避难场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防灾与减灾管理。四是加强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和程序化城市管理服务,着力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加快旧城改造,实施安居解困工程,完成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住房建设,启动六大片区棚户区改造,确保住房保障率达80%以上;加强综合整治,实施完善配套工程,完成城区主干道燃气管线铺设任务;加强生态建设,实施特色彰显工程,完成县城三期防洪及大宁河堤防工程改善城市环境,实施“碧水蓝天”工程,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2平方米以上;突出人文历史,实施城市名片工程,加强历史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五是重视城市资源节约。建立城市资源节约监管体系,健全全县节能、节水统计报告和公告制度,强力推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六是促进城市经济健康发展。努力调整经济结构,提升城市经济发展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3月底以前)

逐项分解落实创建目标责任,制定年度实施意见、分项实施方案。召开“四项创建”工作大会,安排部署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行事历。

(二)深入推进阶段(4月1日—9月30日)

全面深入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各级各部门按照创建标准、职责全面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在牵头单位的组织下,全面完成年度专项整治、共创共建目标。

(三)完善提高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深入开展自查评估整改。各级各部门按照创建标准、分项年度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检,查漏补缺。分类整理好档案资料,做好迎接第六届全国文明县城参评城市的年度测评和重庆市节水型城市验收准备。

(四)整档迎检阶段(12月1日—31日)

完成年度创建档案资料整理,做好迎接县级年度考评准备。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聚集创建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城市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建工作要求设立和完善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出台各项保障性措施,及时召开各种协调、推进会议。牵头单位牵好头,责任单位尽好责,对各自创建工作任务负总责。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掌握创建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各种问题。通过坚强的组织领导,统一创建工作步伐,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协调发展,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合力。

(二)强化目标管理,分解落实责任。严格实行目标管理,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县政府与各创建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四项创建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各创建责任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村(社区要按照四项创建”总体规划、年度实施意见及分项实施方案,制订工作计划和行事历。各牵头开展专项整治、重要活动的单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切实落实到人。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营造强势舆论,凝聚群众参与。实施政府主导推动、媒体舆论引导、社会氛围营造的宣传发动机制。一是强化舆论引导。县内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及时报道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现象。通过召开各种会议、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入户走访等形式,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层层发动,广造舆论,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提高参与意识。开展各行各业、居民小区的细胞创建工作,推动全民参与创建,让“四项创建”的创建过程变成为群众服务、让群众得实惠的过程。三是畅通工作信息。建立月汇报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创建目标要求,搜集整理亮点案例,每月将创建工作的有效做法、先进典型和经验等情况向县“四项创建”办反馈,及时编报创建信息,总结和交流先进经验,为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深化网格管理,推进共建共享。完善城区网格联创机制,强化街道、社区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网格责任单位的协助作用。实行县创建办统筹、街道主体、社区主管、网格单位协助、业委会自治、物管组织服务“六位一体”网格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网格党建、群建组织建设,抓好居民自治、环境卫生整治、群创活动、联系群众工作;下大力气宣传引导、组织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经常开展卫生评比、最美小区评比、志愿服务等活动,以网格化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撬动群众成为城市创建的主人,切实改变政府、网格单位大包大揽的局面实现干部群众共建共享城市治理成果。

(五)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创建效果。充分发挥党政效能监察、人大政协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确保创建工作按规定时序推进。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四项创建加大督查力度,开展工作督导,进行工作通报,强化过程监督,敦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创建进度和效果。各创建责任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村(社区)要把创建工作与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建立月巡、周督、日查工作机制,实行全过程督查督办,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

一是完善共建共创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共建共创原则,完善城区网格管理体系,提升共建共创网格化管理效率,健全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联系和参与社区创建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联系工作机制。完善县级领导分片分线联系创建工作机制,即县级领导分片分线联系网格工作、专项整治以及重要活动机制;

三是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各项创建牵头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指标要求,落实推进责任;建立完善工作协调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县“四项创建”办适时组织召开各相关责任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四是完善考评奖惩机制。对“四项创建”工作实行单项考核,同时作为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科学考评机制,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将创建成效作为奖惩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县“四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对落实措施不力,影响全县创建整体效果、进度、指标失分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加大经费投入,提供创建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创建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投资力度,制定和完善相应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对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活动开展给予充分的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对社会公益项目充分用活市场化运作机制,力求在城市创建中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的格局。


巫溪县四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3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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