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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乡村振兴局职能职责
日期:2024-01-08

单位名称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相关考核工作。研究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帮扶工作,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协助开展水利部定点帮扶、吉林对口支援和渝中区协同帮扶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牵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乡村振兴相关问题,承担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督导、检查。

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党建、宣传信息、群团、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政务接待、后勤服务、车辆管理、财务预决算及管理、政务督办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日常网络管理与维护。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资金计划科。负责拟订全县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计划。负责全县扶贫资金项目编审、扶贫资金调度与分配、扶贫系统项目管理、扶贫项目库建设、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扶贫开发情况及贫困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等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负责拟订全县扶贫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扶贫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组织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金融扶贫工作。协助做好贫困户医疗救助、保障兜底、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
(四)社会扶贫科。负责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协调部门和乡镇的结对帮扶工作,指导驻村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负责对口扶持我县的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的联络工作。负责同市扶贫集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工作。负责“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工作。
(五)监督管理科。负责监督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扶贫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扶贫项目核查及验收。承担扶贫资金审计的相关工作。受理涉及扶贫资金项目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六)考核评估科。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综合考核、成效评估和日常督查巡查等工作。

办公地点

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路181号城投大厦9楼

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作息: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

陈永彬

联系电话

023-5152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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