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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2-04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全局上下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营造了依法办事、依法决策的良好风气。

一、坚持学法守法,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领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充分认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时代性,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乡村振兴领域中的实际问题。三是专题学习《民法典》、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乡村振兴促进法》、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教育引导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工作中以法律为准绳,以规章制度为标尺,依法、依纪、依规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服务效能见行见效

一是依旧遵照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全局性问题及重大事项由党组会集体决定,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集体意志,确保决策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聘请法律顾问,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对外经济活动、内部有关法律事务,如参与合同起草、制定,参与有关重大合同协商、谈判等,为党组重大决策提供评估、咨询、论证意见等。三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和公开工作。配合做好深化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推进基层政务、惠民惠农资金等领域公开,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快推广应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和“渝快政”协同办公平台。五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三、坚持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思维入脑入心

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培训工作,针对《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常用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通过培训增强参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理念。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三是多形式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广泛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律六进”等宣传活动。召开法治宣传专题会议,部署今年法治工作,把全体职工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为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奠定坚实基础。开展学法专题讲座,在网格小区与居民就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法律援助、公德服务等涉及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的问题进行宣传培训,从而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利用世界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节点,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社区、网格等倾斜。

三、存在问题及2024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在法治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思想认识、法治水平参差不一;职工队伍学法制度化、规范化还有待于加强;如何结合新的形势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得不够等。

(二)2024年工作打算。2024年,我局法治工作将紧紧贴近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认真总结研究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等有效手段,使全局法治工作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实效。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拓展宣传方式,广泛开展“以案四说”等普法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满足日常工作法治思维。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日,在网格小区采取数字广播、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二是坚持学法用法,树牢法治意识。积极组织参加机关干部普法培训,邀请法律顾问、专家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断提升法治素养、法治意识。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注重法律知识考试的实效性,将法律运用到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中去,把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过程。三是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事。切实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在全局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证宪法法律事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最基本的要求,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让权利和责任在法治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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