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关于2022年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37号)要求,现将《巫溪县财政局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溪乡振发〔2022〕47号)予以公示,具体公示详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
县 财 政 局,联系人:魏万霓,联系电话51510011
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周 燕,联系电话51520090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152950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电子邮箱:442590900@qq.com;wxxfpb@163.com
附件: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溪乡振发〔2022〕47号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2〕69号)《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2〕73号)下达的资金计划,现将2022年度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
本次下达项目计划70个,计划补助财政资金4155.36万元。(见附件)
二、具体要求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请按照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和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按既定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在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项目公示。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公示相关要求,对资金安排、实施方案、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补助等环节的公示,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发挥衔接资金效益。项目投资额控制在本次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内,项目完工后,由乡镇组织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和资金拨付。
(四)加强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项目实施前、中、后绩效运行监控,做好过程监管记录,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
特此通知
附件:巫溪县2022年第四批涉农整合(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巫溪县财政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