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县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教育督导>义务教育均衡督导评估
巫溪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日期:2022-08-04

为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以科学合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薄弱学校改造、优质资源共享、大班额破解、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等重点任务。到2030年,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等方面全部达到国家评估标准,顺利通过市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协调,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

  1.依法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增加教育投入。落实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确保每年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生均教育事业经费逐步增长;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有所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及村校点倾斜。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金等按规定用于教育。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加大财政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校园安全等经费的保障力度。

  2.落实部门、乡镇(街道)教育职责。各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在教育规划、教育用地、编制需求、人才引进、资金保障、项目建设等方面着力,切实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各乡镇(街道)要关心支持教育发展,在辖区内布局规划、学校建设、教育扶贫、控辍保学、校园安全等方面与教育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工作的督促与指导,协调解决教育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合理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优质均衡。

  1.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布局调整规划,完善学校布局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考虑城镇建设与发展、高山移民、城镇化等因素,推进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加快城区新建学校建设步伐,人口集中的中心乡镇适当增效扩容。切实保障学位供给,有效满足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要。

  2.消除大班额及大规模学校。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严格控制因择校产生的大班额,确保大班额及超大班额零增量。2020年9月,全面消除65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5年,基本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到2028年,全县小学、初中单校学生人数不超过2000人。

3.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持续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建或改扩建学校一律按照重庆市办学标准设计建设,优先统筹解决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体育运动场馆不足、功能室面积不足等问题。加快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按照国家标准,为学校配齐音体美、实验教学设施设备。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4.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全面深入推进“互联网+教育”,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完成“三通两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工程,完成所有学校教室及功能室“班班通”设备更新换代,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建成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得到普及。以名师工作室等形式组织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与一线教师结成网络研修共同体,不断提升广大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师资水平优质均衡。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化思想政治、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教育。健全完善师德师风监督、检查、考核长效机制,规范广大教职工从教行为。继续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树立先进典型,严肃惩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2.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持续做好“特岗计划”“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和教师招聘工作。在编制总量内,实行教职工编制县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严禁挤占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各种形式“吃空饷”行为,提高使用效益。小学、初中分别按1:19、1:13.5的师生比配备教职工,小规模学校按班师比配备教职工。逐年补充体育、艺术等紧缺学科教师,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使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均达到0.9人以上。

3.强化交流培训。完善干部教师交流制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持续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机制、学校干部交流挂职机制、教师支教计划,积极推进“县管校聘”改革,不断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加强教师学历培训,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达到4.2人以上、初中达到5.3人以上。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严把教师从教资格关,实行定期注册制度,确保专任教师100%持证上岗。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加强骨干教师培养,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1人以上。

4.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继续落实教师绩效工资以及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实施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加快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科学分配城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指标。依法依规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

(四)深化教育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立德为根本、树人为核心,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构建全员育德、全科育德、全方位育德、全过程育德、全社会育德体系,实施中小学校思想政治骨干培育计划,建立巫溪县思政课教师名师工作室,打造一批精品思政课。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着力培育学生认知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等关键能力,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水平、科技人文素养、创新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2.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高度重视体育、艺术、劳动教育。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实施基于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精品课程。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关系,改革教学方式、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构建“高效课堂”模式。充分发挥名师及名师工作室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库,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开展集团化办学试点,充分发挥城区及乡镇优质学校师资力量和办学优势,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建立文化素养与综合素质一体化的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引进三方评估机构参与教育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3.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定资料”等现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和完善招生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确保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考试,不得设置重点学校、重点班。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100%定向分配到县域内初中学校。

4.科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县域内各学校参加国家、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监测科目的学生学业水平要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五)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益。

1.抓实控辍保学,提高普及水平。构建县级统筹、部门联动、乡镇主抓的责任网络,明确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教师、家长(或监护人)责任,实行控辍保学工作月报季评、台账销号、家访登记等制度。完善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数据库。加强重点群体动态监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全面落实教育资助和扶贫政策。贯彻落实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完善扶贫助学长效机制,维护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权益,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资助学,形成比较健全的资助体系,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完成义务教育。

3.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保障留守儿童不辍学。深化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社区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六)营造良好教育环境,构建和谐满意教育。

1.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预防和化解校园生活中的隐患和问题;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

2.提高社会认可度。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等方式,不定期向人大、政协征求意见和建议。经常性深入基层,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意见和建议,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教育社会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0年10月—2022年12月)。对照评估体系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分部门、分学校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召开启动大会,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二)实施争创阶段(2023年1月—2029年12月)。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问题清单,“一校一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适时召开研讨会、现场会、推进会,攻坚克难,全面推进。

(三)迎接验收阶段(2030年)。对照评估标准和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评,建立时间倒排机制,问题整改及销号制度,全力推进创建工作,顺利迎接市级督导评估和国家督导认定。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落实巫溪县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的紧迫任务和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依法履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围绕突出问题,重点攻坚。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加大投入,强化落实。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教育用地、教师聘用等,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评估要求。进一步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及时监控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差异情况,建立教育资源向相对薄弱学校倾斜的动态调节机制。各部门、乡镇(街道)和中小学校要严格对标对表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

(三)强化督导,追究责任。将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县政府相关部门督导评估范围,评估考核结果作为相关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采取过程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做到定期督查,定期通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