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农发〔2025〕78号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溪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5年巫溪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2025年巫溪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溪县财政局
2025年6月9日
2025年巫溪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3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
(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退耕还林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三)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挤占、挪用、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金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按流转协议约定执行。
(二)补贴依据。以最新的确权耕地面积为基础,以实际种植的面积为依据。
(三)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上年结转资金测算确定。
(四)补贴程序。根据一般农户耕地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村社一并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县农业农村委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进行审核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直补到农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1.补贴申报:补贴年的上一年10月开始,村社应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户,并开展补贴面积的实地摸底登记造册工作。农户若发现耕保数据漏统,应主动向村社反馈,并提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种植情况佐证。
2.村社审核公示:各村社对农户申报的补贴数据应进行逐户实地核实,确保补贴面积精准,并将农户申报信息通过村民微信群或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对申报数据有异议的,村社须重新核实后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社汇总,经村社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公章后,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审核。村社公示不得低于两次,内容包括对农户补贴面积的公示、农户补贴金额的公示。
3.乡镇审核公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各村社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对比、汇总、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一般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数据》(附件1)的补贴信息导入至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平台。并保存摸底纸质件、填写补贴变动台账(附件3),在政府公开栏张榜公示7天,并将公示情况报告一并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
4.乡镇汇总上报:公示期满且群众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从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平台导出汇总表和明细表,填写《××乡(镇、街道)2025年一般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村补贴面积汇总表》(附件2),并将补贴汇总表及时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
5.县级复核:县农业农村委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农户补贴数据等资料后,对数据进行复核,将有问题的补贴数据及相关信息返回乡镇(街道)再次核实;同时,县农业农村委将对补贴数据等信息进行随机抽查。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管理和兑付
(一)及时兑付资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资金申报、审核、兑付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务必于6月10日前将本辖区内确认的补贴数据(申报补贴、申请兑付补贴资金文件)扫描件报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委审核无误后于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将资金兑付到农户补贴账户。
(二)落实备案制度。8月1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文件(含表格)、补贴公示情况、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等资料的电子件、纸质件及时整理归档并永久保存,并将相关数据上报县农业农村委备案,经县级备案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数据、补贴资金发放明细及实施方案作为审计、专项检查、绩效评价的依据。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密切沟通配合,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平稳推进,确保补贴资金及时、精准规范发放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媒体平台、召开会议、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将“对弃耕抛荒耕地达到一年以上的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宣传到户,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的积极性。
(三)做好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同时,认真做好下个年度农户耕地面积核实工作,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巫溪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附件4)报县农业农村委备案。
(四)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人员深入村社进行督促检查;县农业农村委将适时开展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发生信访事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23-51522326。)
附件:1.一般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数据(模板)
2.××乡(镇、街道)2025年一般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村补贴面积汇总表
3.××乡(镇、街道)2025年一般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变动台账
4.巫溪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
附件1
一般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数据(模板)
序号 |
户主姓名 |
家庭地址 |
手机号 |
身份证号 |
银行卡号 |
耕地面积(亩) |
补贴面积 |
备注 | |||
小计 |
基础面积 |
增加面积 |
减少面积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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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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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或书记)签字: 经办人:
此表是从“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系统”中“按搜索条件导出电子板(模板)”,由乡镇交村社进行兑付前的补贴数据摸底,也是乡镇修改耕保系统补贴数据的依据。
附件2
××乡(镇、街道)2025年一般户耕地
地力保护补贴分村补贴面积汇总表
填报单位:
村社名称 |
补贴户数 |
本年补贴面积(亩) |
与上年补贴面积相比增减(亩) |
今年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金额(元) |
备注 (增减原因)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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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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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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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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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农服中心主任: 经办人:
“备注”填写:在补贴依据未变的前提下,本年补贴面积与上年补贴面积差距大于50亩,须在备注填写产生差距的主要原因。
附件3
××乡(镇、街道)2025年一般户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信息变动台账
村名 |
申请变动事项(填写 |
享受人变动前补贴信息 |
享受人变动后补贴信息 |
代领人补贴信息 |
备注(变动及代领佐证资料内容)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银行卡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银行卡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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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动事项”填写事项:1.更改享受人姓名。2.删除享受人。3.修改享受人卡号。4.享受人未在家,委托代领。5.外出务工联系不到享受人。
附件4
巫溪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
备 案 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乡镇 |
补贴户数(户) |
补贴面积(万亩,保留两位小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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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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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