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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巫溪县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0-04-30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属各单位机关各室:

为全面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努力确保全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委、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现将《巫溪县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430

巫溪县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

防控工作要点

为全面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治理水平,降低自然灾害损失程度,努力确保全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委、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巫溪县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控事故为核心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加大自然灾害防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损失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监管责任,健全责任体系

1.强化监管责任,提升应急水平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严格对照《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推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落地。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依法履行好农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直接领导责任。完善农业安全生产应急反应机制与舆情监测机制,开展应急模拟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落实极端天气及重点时节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事故报送和分析工作,畅通报送渠道,切实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2.加强统筹协调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的统筹,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健全委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构,细化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责任到人,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不断档、不削弱。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的关键作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指导督促畜禽屠宰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层级、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内容和范围指导督促企业强化日常隐患排查,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

(二)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严管重罚

3.坚持执法规范,严格依法行政科学制定农业机械、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等行业领域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落实检查执法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抽查人员和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实施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闭环执法检查。实施“互联网+监管”,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执法量提升”行动,坚持“首查必罚、依法从重”原则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将蔬菜、水果、畜禽和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动态管理,推动信息共享。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公开一批典型案例。

4.深化专项整治,开展农资打假和治理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巩固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开展“利剑”行动。重点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强化农资监管和打假治理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农资准入管理,狠抓农资市场整顿,强化质量监督抽查,推进农资追溯应用。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集中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依法严打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提高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

5.深化农业机械、渔业船舶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田作业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登记上牌投入使用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变型拖拉机源头管理,实时更新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信息准、状况明。加强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增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将执法和治理重点下沉,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6+5力量”作用,严厉打击上道路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变型拖拉机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建立隐患排查与治理台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渔业船舶违法载客载货,无有效渔业船舶船名、船号、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国籍证书)和检验证书从事渔业捕捞作业,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施设备或设施设备失效(不全)航行,违章装载危险货物(如气罐等)的,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以及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冒险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动态台账,逐一落实防控措施。

6.深入开展农村沼气隐患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动态监管。以农村沼气项目新建沼气工程和农村户用沼气为重点,强化进出料、维修维护、沼气输配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开展日常安全排查,将问题清单化、措施明细化、责任到人、时间到天。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建档立卡,规范管理;对闲置废弃的农村沼气设施,分类施策,可盘活利用的积极盘活,符合报废条件的按程序报废处置,彻底解决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全域、全农户、全过程、全天候沼气安全知识宣传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需要维护检修和存在隐患的生物天然气、沼气工程、秸秆气化等必须由持证人员建设和维修,严禁用户擅自操作,有效避免窒息中毒和烧伤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畜禽屠宰行业使用液氨制冷,农业种植使用硝酸铵、硝酸钾化肥等易燃易爆化学品进行全面摸排,完善安全风险动态台帐,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强化对限制使用农药储存、销售量较大的供销企业和经营门店动态监管,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开展宣传培训,推进共建共治

7.广泛深入宣传,强化培训示范利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平台,大力开展行业领域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动行业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全覆盖。持续开展“农村安全知识大宣教大普及”活动,向广大农村居民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生活安全常识、自然灾害防范知识,通过应急演练、消防培训、示范案例展示等多形式开展培训示范,培训应急救援技能,推动安全知识“进农村”。

8.开展平安创建,推进共建共治。抓好“平安农机”示范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创建,积极发挥农机服务主体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中的示范与引领作用。积极协调公安、应急等部门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形成农机安全监管合力。鼓励企业员工和社会各界举报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较大事故灾害隐患。在农业行政管理事项办理过程中实施信用“红黑名单”逢办必查。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守住安全红线,筑牢安全底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与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力量,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装备。

(二)强化激励约束。严格执行市农业农村委《安全生产督办、通报批评和约谈实施办法》,强化对安全隐患集中频发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工作督办,对出现较大以上事故的将约谈委属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对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进行公开通报。严格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依照政府安委会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实施严格考核。把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工委2020年度对各乡镇(街道)农业中心、委属单位实施奖励性加分和约束性减分制度。

(三)强化排查指导。各乡镇、委属各部门要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有关单位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推动消防安全宣传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指导督促涉农企业和本系统各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工作要求,开展消防安全“三清三查”行动。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严格执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审批备案、档案记录和应急处置等制度。特别要做好涉氨制冷、危化品使用、园区厂房建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环节安全隐患自查。积极配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操作规定进行生产,杜绝粉尘爆炸、危化品泄漏等安全隐患、生态环境隐患,加强员工安全防护和职业健康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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