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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巫溪县2023年畜禽产能保供基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日期:2023-04-11


巫溪农发〔2023〕7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巫溪县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巫溪农发〔2022〕248号)要求,经研究,现将巫溪县2023年畜禽产能保供基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请周密部署,精准实施,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工。

一、项目计划任务

本次下达巫溪县2023年畜禽产能保供基地建设项目35个,涉及财政资金共900万元(详见附件)。

二、严格资金管理

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1927号)的规定,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按程序拨付资金,注重资金绩效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建设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责任单位要组建项目管理工作组,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各种问题,按项目实施进度推进,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绩效管理

根据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配合接受审计、监督部门开展的相关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和资金兑现后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暨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五、严把项目验收关,规范项目档案管理

项目完成后,由责任单位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验收资料装订成书,除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各留档外,另交1份至县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备案。

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要按照建前准备、建中收集、建后归档的原则,项目实施前制定建档实施细则,项目建设中注意收集好过程资料,项目竣工后对所有资料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努力做到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及时封存,做到不漏项、不缺失、不混杂,要注重项目资料的保存、管理,真正有效地发挥档案的功能和价值。

请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加大项目督查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特此通知

附件:巫溪县2023年畜禽产能保供基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一览表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4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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