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农发〔2025〕39号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创建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
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衔接资金)及未纳入涉农整合(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5〕42号)要求,经研究,现将创建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下达给你们,请周密部署,精准实施,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工。
一、项目计划任务
本次下达巫溪县2025年畜禽产能保供及养殖示范小区建设项目中的创建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共12个,财政衔接资金共450万元。(详见附件)
二、具体要求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请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对照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结合项目实施方案,按既定的推进时序和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及时推进。
(二)严格项目资金公示。严格按照《巫溪县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巫溪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溪财发〔2021〕98号)要求,对项目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完工情况等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根据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配合接受审计。认真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四)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承担主体责任,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按程序拨付资金,资金支付到末端,杜绝超进度、“以拨代支”,加快建设进度,按进度完成中央衔接资金6月底、9月底支出进度要分别达到50%和75%以上,12月底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力争达到100%。
(五)项目的调整变更。各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不得调整变更,在实施过程中确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进行调整变更的项目建设内容,按程序予以调整。
(六)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患措施。在项目建设中各单位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零事故发生,按相关规定规范的建设沼气池、化粪池、蓄水池,建成后要备齐养殖场有毒有害有限空间的防患实施设备。
(七)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项目完成后,按照“建前准备、建中收集、建后归档”的原则,整理档案资料,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自行留档。同时还要按照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要求,对形成资产项目后续发挥作用加强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巫溪县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任务一览表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巫溪县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任务一览表 | |||||||||||
项目名称 |
项目责任单位 |
项目实施单位 |
总投资(万元 |
财政资金(万元) |
自筹资金(万元) |
股权量化资金(万元)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绩效目标 |
建设时间 |
备注 |
巫溪县才伟养殖场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
胜利乡人民政府 |
巫溪县才伟养殖场 |
11.2 |
7 |
4.2 |
2.8 |
胜利乡胜合村 |
购进吸粪车一台,小推车抽粪泵2套。 |
通过设施设备的购进,该场年出栏商品肥猪2000头以上产值可达480余万元。通过设施设备的购进,解决其粪水还田问题,同时可解决1人就业,带动1户脱贫户或监测户年户增收不低于1500元;为集体经济连续5年固定分红,每年分红0.168万元。 |
2025 |
|
巫溪县俊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
上磺镇人民政府 |
巫溪县俊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35.2 |
22 |
13.2 |
8.8 |
上磺镇平溪村 |
新建圈舍550平方米。 |
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商品肥猪500余头,产值可达125余万元。项目实施中,可以解决3人以上短期务工;项目实施后;可带动4户脱贫户或监测户年户增收不低于1500元;为集体经济连续5年固定分红,每年分红0.528万元。 |
2025 |
|
巫溪县展懿养殖有限公司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
上磺镇人民政府 |
巫溪县展懿养殖有限公司 |
91.2 |
57 |
34.2 |
22.8 |
上磺镇友谊村 |
新建2层框架式圈舍900平方米、新建化粪池600立方米。 |
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商品肥猪500头以上,产值可达125余万元。项目实施中,可以解决6人以上短期务工;项目实施后;可带动7户脱贫户或监测户年户增收不低于1500元;为集体经济连续5年固定分红,每年分红1.368万元。 |
2025 |
|
巫溪县鹏睿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
上磺镇人民政府 |
巫溪县鹏睿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96 |
60 |
36 |
24 |
上磺镇跃进村 |
新建框架式圈舍890平方米,砖混式圈舍137.5平方米,新建化粪池500立方米。 |
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商品肥猪1000头以上,产值可达250余万元。项目实施中,可以解决6人以上短期务工;项目实施后;可带动7户脱贫户或监测户年户增收不低于1500元;为集体经济连续5年固定分红,每年分红1.44万元。 |
2025 |
|
巫溪县宝栈畜禽养殖有限公司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
下堡镇人民政府 |
巫溪县宝栈畜禽养殖有限公司 |
92.8 |
58 |
34.8 |
23.2 |
上栈村 |
新建框架式圈舍660平方米、新建化粪池1000立方米,购置安装母猪定位栏25组。 |
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商品肥猪500头以上,出售仔猪2500只以上,产值可达270余万元。项目实施中,可以解决6人以上短期务工;项目实施后;可带动7户脱贫户或监测户年户增收不低于1500元;为集体经济连续5年固定分红,每年分红1.392万元。 |
2025 |
|
重庆百玮畜禽养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
峰灵镇人民政府 |
重庆百玮畜禽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124 |
77.5 |
46.5 |
31 |
峰灵镇谭家村 |
购置安装30吨料塔、料线2套,新建蓄水池400立方米,新建化粪池1500立方米,新建圈舍配套3650平方米。 |
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商品肥猪2000头以上,产值可达500余万元。项目实施中,可以解决6人以上短期务工;项目实施后;可带动10户脱贫户或监测户年户增收不低于1500元;为集体经济连续5年固定分红,每年分红1.86万元。 |
2025 |
|
巫溪县骏翔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
峰灵镇人民政府 |
巫溪县骏翔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6.72 |
4.2 |
2.52 |
1.68 |
峰灵镇双树村1组 |
购置安装母猪定位栏6组,能繁母猪产床15套。 |
通过设施设备的购进安装,该场年出栏商品猪300头以上,出售仔猪500头以上,产值可达100余万元。带动1户脱贫户或监测户年户增收不低于1500元;为集体经济连续5年固定分红,每年分红0.1008万元。 |
2025 |
|
巫溪县浩春农牧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
徐家镇人民政府 |
巫溪县浩春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
80.64 |
50.4 |
30.24 |
20.16 |
徐家镇大宝村5社 |
新建圈舍375平方米,新建圈舍配套1000平方米;干粪堆积房80平方米;新建沉淀池100立方米,新建沼气池240立方米;新建储水中转池250立方米。 |
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商品肥猪1000头以上,产值可达250余万元。项目实施中,可以解决4人以上短期务工;项目实施后;可带动8户脱贫户或监测户年户增收不低于1500元;为集体经济连续5年固定分红,每年分红1.2096万元。 |
2025 |
|
巫溪县全福养殖有限公司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
菱角镇人民政府 |
巫溪县全福养殖有限公司 |
74.4 |
46.5 |
27.9 |
18.6 |
菱角镇石安村1组 |
新建干粪堆积房300平方米、新建沼气池1500立方米。 |
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商品肥猪1000头以上,出售仔猪3500只以上,产值可达500余万元。项目实施中,可以解决4人以上短期务工;项目实施后;可带动7户脱贫户或监测户年户增收不低于1500元;为集体经济连续5年固定分红,每年分红1.116万元。 |
2025 |
|
巫溪县明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
菱角镇人民政府 |
巫溪县明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1.84 |
7.4 |
4.44 |
2.96 |
菱角镇菱角村1社 |
购进安装能繁母猪产床32套,干湿分离机1台。 |
通过设施设备的购进安装,该场年出栏商品猪300头以上,出售仔猪500头以上,产值可达100余万元。带动1户脱贫户或监测户年户增收不低于1500元;为集体经济连续5年固定分红,每年分红0.1776万元。 |
2025 |
|
巫溪县新禾农业有限公司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
长桂乡人民政府 |
巫溪县新禾农业有限公司 |
8 |
5 |
3 |
2 |
长桂乡金桂村 |
购置安装母猪限位栏5组,能繁母猪产床20套。 |
通过设施设备的购进安装,该场年出栏商品猪300头以上,出售仔猪1000头以上,产值可达120余万元。带动1户脱贫户或监测户年户增收不低于1500元;为集体经济连续5年固定分红,每年分红0.12万元。 |
2025 |
|
巫溪县向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025年生猪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
大河乡人民政府 |
巫溪县向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80.65 |
55 |
25.65 |
22 |
大河乡紫花村3社 |
新建框架式圈舍600平方米,新建圈舍配套610平方米,新建化粪池350立方米;新建饲料加工房70平方米。 |
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商品肥猪500头以上,出售仔猪1000只以上,产值可达170余万元。项目实施中,可以解决5人以上短期务工;项目实施后;可带动8户脱贫户或监测户年户增收不低于1500元;为集体经济连续5年固定分红,每年分红1.32万元。 |
2025 |
|
合计 |
|
|
712.65 |
450 |
262.65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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