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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日期:2023-07-21

服务对象:自然人。

服务内容:为档案存放在重庆市 (区县) 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的人 员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申请条件:档案存放在重庆市(区县) 人才公共服务机构。 

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出示)

依    据:  

1.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4 90  );

2.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3.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 2021 〕112 号)。

服务渠道:  

1.  线上: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

http://rlsbj.cq.gov.cn/ywzl/rcggfw/; 

2.  线下: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流动人口和档案管理科 307。       

咨询方式:023- 51521520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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