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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日期:2023-07-21

服务对象:自然人。

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提供人事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服务。 

申请条件:  

1.  档案的接收:户籍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重庆的会流动人员办理档案转入;

2.  档案的转递:档案存放在重庆市(区县) 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其他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机构出具调档函。

申请材料:  

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档案的接收(转入)  时提交】

2.  存档人员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出示);【档案的接收(转入) 时提交】

3.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出示);【档案的接收(转入) 时提交】

4.  户口本关键页(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档案的接收(转入) 时提交】

5.  存档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档案的接收和转递(转入和转出) 均提交】

6.  档案调档函(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出具)。【档案的转递(转出) 时提交】

      

1.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 90 );

2.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3.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 2021 〕112 号)。

服务渠道:  

1.  线上: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

http://ggfw.rlsbj.cq.gov.cn/rc/wsfw/index.html?type=2

2.  线下: 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流动人口和档案管理科 307      

咨询方式:023-51521520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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