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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保单位工资总额申报
日期:2023-07-21

服务对象:法人。

服务内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城保参保单位申报上年末本单位编职工年度工资总额和月平均工资后,为其核定本度参保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为新设立的位及新进工作人员的单位办理单位或新增人员社会保险登记时,一并受理人员起薪当月的工资申报,并为其核定本年度参保缴费基数。

申请条件:参保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及每个职工的工资总额和月工资。

申请材料:  

1. 《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年度工资申报明细表(纸质件及电子档);

2. 《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汇总表》 纸质件(仅限明细表职工个人签字不全时提供)。【非必要】

依    据:《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规范》(渝人社发〔 2015 〕266 号)。

服务渠道: 

1.  线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lsbj.cq.gov.cn/

2.  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一楼大厅 3-7 号窗口。

咨询方式:023-51811516。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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