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8MB16040253/2024-0011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 发布日期
  • 2024-12-23
  • 标题
  • 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巫溪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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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评价。202411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天,无污染天数,同比持平。全县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月均浓度1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氮NO2月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微克/立方米臭氧O3月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月均浓度0.5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3毫克/立方米。

20241-11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8天,同比增10天,污染天数为5天,同比20231-11月减少11天。全县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微克/立方米,臭氧O3平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3毫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202411,全县地表水总体水质为1个国控考核断面(大宁河花台)为II类水质,达到II类水质考核标准;4个市控考核断面(汤溪河沙市镇、梅溪河向子村、长溪河双河、巴岩子河西槽)为II及以上水质其中汤溪河沙市镇巴岩子河西槽I水质,优于II类水质考核标准;2个市控评价断面大宁河水文站I水质,优于II水质,柏杨河马莲溪大桥为II水质,优于水质考核标准13个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20241-11月,全县5个考核断面均达到考核标准。其中1个国控考核断面(大宁河花台)为I类水质,优于II类水质考核标准4个市控考核断面(汤溪河沙市镇、梅溪河向子村、长溪河双河、巴岩子河西槽)II水质,达到II类水质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