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县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医疗卫生领域>服务指南>疾病防控
病媒生物防制
日期:2025-04-11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重庆市病媒生物监测技术方案》(2020年版)。

二、服务对象

巫溪县疾控中心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抗药性监测及病原学监测面向全区各镇街。

三、服务机构(监测和评估)

巫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服务流程

1.鼠、蟑螂密度:每年单月各开展1次。

2.蚊密度:成蚊密度每年4-11月每月上、下旬各开展1次,幼蚊密度4-11月每月开展1次。

3.蝇密度:每年4-11月每月开展1次。

4.蜱密度:每年3月下旬、5月上旬、7月上旬、9月上旬各开展1次。

5.臭虫密度:每年4月和9月各开展1次。

6.蚊类抗药性:每年5-9月开展1次,至少对3种卫生杀虫剂的抗药性测定。

7.蝇类、蟑螂抗药性:至少每两年各开展1次,至少对3种卫生杀虫剂的抗药性测定。

8.鼠传、蚊传病原:至少每两年开展1种病原检测,阳性样本送市疾控复核。

9.洪涝灾害期间开展鼠、蚊、苍蝇、蟑螂应急监测。

10.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各类专项调查工作。

六、服务要求

根据本市、县级监测工作指标开展监测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