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
日期: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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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异地就医备案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突发疾病临时住院就医人员,转诊到市外住院就医人员。

二、异地就医备案方式

(一)线上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渝快办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线上途径办理。

(二)现场备案。可委托他人到县医保事务中心现场备案。

(三)电话备案。联系电话:023-51527833023-51521333

三、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方式

(一)备案成功。参保人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后,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市外联网医院住院(或特病门诊就医),出院或门诊就医时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二)备案未成功。由参保人或代理人持相关资料到县医保办事大厅申请报销。

四、异地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一)报销住院费用所需资料: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病历资料原件(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小结、医嘱单、手术记录)、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原则上提供本人。本人无银行卡的,需提供家庭成员相关关系佐证资料);外伤住院的,需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节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要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小孩住院,当年可持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随法定监护人报销。

(二)报销特病门诊费用所需资料:发票原件、门诊处方或门诊病历、费用明细清单、检查报告、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原则上提供本人。本人无银行卡的,需提供家庭成员相关关系佐证资料)等。

咨询电话:023—51521333(注:普通门诊不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