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583631X/2025-00068 | [ 发文字号 ] | 溪汛指〔2025〕12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11 |
关于启动防汛、地质灾害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巫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巫溪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地质灾害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8月10至12日白天,我县有一次暴雨到大暴雨天气过程,过程累计雨量90~180毫米,局部25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量60~90毫米。其中主要降雨时段为10日夜间至11日夜间。降雨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局地阵性大风、小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按照《巫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巫溪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8月10日10时,启动防汛、地质灾害III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措施,并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是组织开展部门检查、乡镇巡查、点位排查,督促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特别是加强对地灾隐患点、防洪薄弱点、山洪危险区、重要水利工程、易涝积水点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排查。
二是加密监测预警,加强会商研判,高等级预警、高风险区
域要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应转尽转。
三是视雨情、水情、灾情前置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做好高风险区域、重要点位带装巡逻巡护,及时有效开展先期处置,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熔断”管控措施,确保安全。
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和舆情管控,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巫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巫溪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
2025年8月10日1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