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县应急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救灾领域>灾后救助>审批信息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领取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物资和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物资装备的通知
日期:2021-12-08



各乡镇(街道):

为保证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祥和过年,经研究,决定安排冬棉被685床、棉大衣247件用于2020-2021年度冬春救助。同时,我局集中采购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物资装备已于2021131日完成批量验收,需配备到基层备灾点。我局决定从23日至7日集中对上述物资进行分批集中发放。请各乡镇(街道)持此通知(或复印件)和乡镇(街道)出具的领收条(加盖公章)到县级物资储备库领取。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123日上午(宁河街道、柏杨街道、城厢镇),下午(凤凰镇、菱角镇、胜利乡)。

202124日上午(宁厂镇、大河乡、天星乡),下午(长桂乡、上磺镇、古路镇)。

202125日上午(峰灵镇、蒲莲镇、文峰镇),下午(塘坊镇、朝阳镇、徐家镇)。

202126日上午(白鹿镇、乌龙乡、鱼鳞乡)。下午(尖山镇、田坝镇、红池坝镇)。

202127日上午(通城镇、花台乡、双阳乡、中梁乡),下午(兰英乡、下堡镇、天元乡、土城镇)。

二、领取地点

各乡镇(街道)先行前往巫溪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仓库领取部分物资(地址:工业园区怡林小区三号楼第一层),余下物资到巫溪县应急管理局停车场仓库领取。2020年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物资清单见附件1、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物资装备清单见附件2

三、救灾物资管理

请领取救灾物资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建立救灾物资出入库管理台账,并对救灾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人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其中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物资(附件1)务必在春节前完成发放工作。

四、注意事项

此批物资品类丰富、数量较多,请各乡镇(街道)提前联系好运输车辆(经初步测算,需轻卡及以上容量货车),由领取人带上身份证件,凭乡镇街道开具的委托书或介绍信(写明物资领取品类、数量、领取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前来领取),无委托书或介绍信我局不予办理物资领取事宜。

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巨谋,联系电话:1862351832351688836

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工业园区)库管员:柳亚飞,联系电话:15023463536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1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