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应急发〔2021〕5号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工贸企业春节
期间安全监管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工业园区、红池坝景区管委会、各非煤矿山、工贸企业:
为深刻汲取綦江区松藻“9·27”、永川区吊水洞“12·4”煤矿重大事故,我县“1.2”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全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做好近期和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有效确保安全稳定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有关部门、红池坝景区管委会、各非煤矿山、工贸企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抓实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尤其是要对照敏尔书记关于“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和抓安全生产工作作风不扎实、安全基层基础不扎实)的告诫,以高度清醒、高度警惕、高度重视、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灾害,努力杜绝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用实际行动保证我县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关口前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新一轮寒潮侵袭、春运人流车流集中、春节期间生产经营活动激增等特殊形势,疫情防控形势趋严趋紧。各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必须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一是备齐备足疫情防控物资(口罩、消毒液、测温仪);二是严格控制员工食堂用餐人数、集中会议;三是做好员工上下班体温测试记录登记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外来回巫溪人员“14+7+7”隔离模式和核酸检测报告;五是鼓励员工就地过春节。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进隐患排查与治理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工业园区、红池坝景区管委会要按照“一企一组”要求,实施“一对一”“一对多”监督检查和盯守指导,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非煤矿山、工贸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氛围,各企业至少要设置2条安全生产相关宣传横幅。二是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把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个岗位上,强化危险作业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三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节前节后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到整改责任、人员、措施、资金、预案“五落实”,对整改难度大的隐患,要进行停产整改。
四、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工作
春节和两会期间,各非煤矿山、工贸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专人24小时值守制度,强化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优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第一时间有效进行处置。
各非煤矿山企业在2021年2月10日前停产停工的,要将停工停产报告和停产期间值班表书面上报属地乡镇和县应急局(应急局工矿商贸科李润,联系电话:13638284639)。
各工贸加工企业在2021年2月10日前停产停工的,将停产停工报告和停产期间值班表书面上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红池坝景区管委会和县经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吴杰,联系电话:13320305036、红池坝景区管委会:李红平,联系电话:13996656373;县经信委:袁双江、联系电话:18323538881)。
五、严格程序、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从2021年2月18日开始,由各非煤矿山企业根据各自情况,书面提出复工复产申请,报县应急局和各乡镇,由县应急局组织验收(乡镇领导签字、县应急局领导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验收程序:企业提出申请、提供疫情防控相关资料(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医疗卫生行业验收表、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巫溪县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验收表相关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
工贸企业上报属地乡镇和县经信委,由县经信委组织验收(乡镇领导签字、县经信委领导签字)。工业园区工贸企业报工业园区应急办,工业园区内的工贸企业复工复产由工业园区组织验收(工业园区领导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未开展春节节后复工复产验收检查工作或未按要求擅自批准企业复工复产,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红池坝景区管委会负责将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非煤矿山、工贸企业。
特此通知
附件:1.巫溪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春节值班表
2.巫溪县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验收表(露天、页岩、条石矿山)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附件
巫溪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春节值班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乡镇(街道) |
企业名称 |
法人 |
联系电话 |
企业值班人员 |
联系电话 |
乡镇(街道、园区)人员 |
联系电话 |
填报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巫溪县非煤矿山(露天、页岩、条石)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验收表
企业名称:
验收项目 |
复产验收条件 |
验收情况 |
工作计划、责任书签订 |
1.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组织制定2021年工作计划,企业与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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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制度和机构文件 |
2.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要上墙,组织机构要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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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持证情况 |
3.复产前必须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参培人员签到,考试试卷。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h,企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员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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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
4.从业人员必须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安全责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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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
5.复工复产前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达到验收条件后按照文件要求并向相关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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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情况 |
6.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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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
7.破碎系统台面的内外边沿均设置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栏。进料口是否规范设置倒车档,料仓口内檐、外檐是否规范设置防护栏,碎石机、给料机、皮带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传动轴、皮带轮是否规范设置保护罩或栅栏隔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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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情况 |
8.在设计范围内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开采,无“一面墙”开采问题,采场警示标示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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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管理 |
9.爆破器材使用、管理、领用和清退符合规定;相邻矿山无爆破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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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
10.在复产复工前必须与技术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或按要求自配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有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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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管理 |
11.将高陡边坡(尤其是顺层切坡)坡角线50米以内设为禁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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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土场管理 |
12.无严重变形、裂缝、隆起、滑坡等不稳定现象(查年前是否开展排查,是否有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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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复产验收意见: 乡镇领导签字: 县应急局验收意见: 县应急局领导签字: 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日期:
注:该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县应急局和矿山所在乡镇应急办留存备查。 |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