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安委办〔2021〕3号
巫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巫溪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明察暗访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
根据2020年12月6日以来全国、全市以及全县安全生产与社会稳定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和《关于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巫溪安委会〔2020〕6号)、《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实施方案》(巫溪安委会〔2020〕7号)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县安委办、县减灾办决定对当前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月5日。
二、查访对象及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红池坝景区管委会及有关重点企业。
三、查访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主要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主要内容
1.落实市安委会、减灾委对我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情况;
3.总结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专题研判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4.春节、春运、“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5.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6.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现场管理情况;
7.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等情况;
8.明察暗访工作组认为需要调查了解的其他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明察暗访工作要求自觉配合暗访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查访,不得弄虚作假。
(二)加强组织,严格考核。查访完成后,县安委办、县减灾办将对明察暗访工作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典型案例、突出问题,坚决予以警示曝光、通报批评,并将明察暗访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
(三)强化作风,严肃纪律。明察暗访工作组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重点内容,了解真实情况,不得干预被查访对象日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应如实报告。明察暗访过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纪律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巫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巫溪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