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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巫溪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禁火令的通知
日期:2022-07-08




溪森防20222


巫溪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发布巫溪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禁火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国有林场:

当前,全县已进入高温伏旱期,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林业局、市气象局联合发布了森林草原火灾色预警。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形势,现发布《巫溪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禁火令》并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护林员巡山守卡责任,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二、加强对林区内输电(气)管线沿线、电(油、气)站、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设施设备等火灾隐患的“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对农事用火中元节祭祀用火林区生产性用火的管控,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用火行为。

四、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职工24小时在岗应急值班制度。各乡镇(街道)扑火队伍靠前驻防,做好随时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


附件:巫溪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禁火令

巫溪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78






附件

巫溪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禁火令


  1. 禁火时间:202279日至2022930日。

  2. 禁火区域:全县所有林区(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下同)及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

  3. 禁火内容:

(一)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严禁在区附近烧纸、烧香、烧蜡烛、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在林区吸烟、烧马蜂窝、野炊、点火把照明;

(四)严禁禁火区域无故玩火、弄火;

(五)严禁烧山边田墈、土墈,严禁烧稻草、草皮、土灰,严禁烧木炭;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禁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

(七)严禁在全县范围内燃放“孔明灯”;

(八)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和一切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凡违反本令规定的,林业县公安局等部门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县森防5172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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