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溪汛指〔20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7月12日16时~13日20时,我县各地雨量为0.1~119.6毫米,最大雨量119.6毫米(花台乡)。预计13日夜间到14日白天大雨。综合前期累计降雨叠加风险,经会商研判,按照《巫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2024年7月13日21时30分将防汛III级应急响应升级为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措施,结合当前地质灾害Ⅱ级应急响应,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一、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坐镇指挥、统筹调度,其他分管领导要严格落实“包片责任制”;相关部门领导要下沉一线、督导指挥。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前预置应急力量和物资,
充分做好断路、断网、断电等紧急情况下的抢险救灾准备。
三、要持续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保障应急通信畅通,全面落实直达基层一线的预警发布和“叫应”机制,强化应急响应刚性
约束,构建预警、响应、反馈核实工作闭环,果断转移受威胁群
众,做到快速响应、应转尽转。
四、要落实山洪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要求,盯紧中小河流、山洪灾害点、高切坡建房、河道工地、桥梁隧道等易出险区域,严防出现人员伤亡。
五、要加强中小型水库、病险水库、高位山坪塘、河道沿线、低洼地带等高风险点位巡查防护,全面排查堤防、城市内涝点、农村易积水区域,提前消除各种风险隐患。
巫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13日21时30分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