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提升我县城管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质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中心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完善自查自纠体系、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
二、检查主体
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检查对象
巫溪县城区范围内各环境卫生责任单位、施工场所及单位、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商铺、摊贩、废弃油脂产生单位及其他主体。
四、检查方式
日常巡查、抽查、联合检查、双随机检查等多种形式的实地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市容环境卫生方面
1.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
2.对城区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等环境卫生问题的检查。
3.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检查。
(二)渣土管理方面
1.对渣土运输、处置单位,是否依申请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以及是否依照审核意见处置渣土行为。
2.对施工工地设置降尘、冲洗等设施情况的检查。
3.对道路上运输渣土、砂石、水泥等物料的车辆存在泄漏、遗撒或者带泥运行等行为的检查。
(三)静态停车方面
1.对在城市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停放机支车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对违规私划停车泊位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市容市貌方面
1.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门店商户出店经营等行为。
2.在道路两侧、公共场地进行展销展览、堆物堆料、搭建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行为是否取得行政许可,是否按照许可规定规范落实。
3.户外广告设置是否取得行政许可、是否按照审批许可要求落实、门店招牌设置是否落实(一店一招)备案审查。
4.加强对市政设施巡查严禁擅自开挖城市道路,对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手续齐全、作业安全。
(五)违法建设方面
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监督检查。一是按照“控增量、去存量”的工作要求,加强日常违法违建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现场立即制止,坚决落实违法违建及时拆除工作,及时清除不良影响,避免违法违建问题长滞演变成历史问题难以解决,做到违法违建零增长;二是对违法违建零容忍,加大对城区所有违法违规房屋建筑的全面摸排,根据摸排情况逐一建立台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违法违建拆除,排除安全隐患。
(六)餐厨垃圾方面
对城市建城区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含机关食堂、学校、医院)落实餐厨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处置等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的重要性,将此项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有效工作方式,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严格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执法大队、中队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责,要严格对照各项规范标准,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落实制度,强化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巫溪县城市管理和执法行为规范》以及局关于执法人员和协管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城管执法队伍管理责任制,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发现的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