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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2022-11-23
信件标题
咨询失业保险金政策
来信内容
朋友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申请过失业保险金,因其公司为她办理停保时把“社保减员原因”误选成了”在职人员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导致申请失业保险金审核未通过。因疫情无法去社保局提交资料办理”减员原因“的变更事宜,而朋友却又收到了”失业补助金“,所以,我们只能来此咨询相关政策。问题一: 申请失业保险失败后,却收到”失业补助金“,这种现象是属于申请"失业保险金"失败后,自动转成了"失业补助金"的现象吗? 能退还失业补助金吗?问题二: 领取了失业补助金后,以后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问题三: 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后,对自己有何负面影响? 问题四: 变更”社保减员原因“需要哪些材料?
答复意见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失败后,满足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会自动向系统提起失业补助金申领; 二、领取失业补助金后,参与本次失业补助金计算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不再参与失业保险金申领计算;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对本人无任何负面影响; 四、更改失业原因需要向县就业中心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更改失业原因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原单位公章、提交变更失业原因申请书(在就业中心领取)。 县就业人才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您表示知悉。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答复单位
巫溪县人社局
答复日期
202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