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互动交流>政策问答>县农业农村委
蔬菜灾害险怎样赔偿处理?
日期:2026-02-09

保险蔬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蔬菜不同生长期的出险当期赔偿比例、损失程度及受损面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受损面积×保费×出险当期赔偿比例×损失程度

损失程度= (当地平均亩产量-受灾后平均亩产量) /当地平均亩产量

公式中出险当期赔偿比例为附表《蔬菜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中所列出险当期每亩最高赔偿比例。

附表:蔬菜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生长期 出险当期最高赔偿比例

苗床期 10-30%

移栽后至定植 30-50%

定植后至开花 50-70%

结茄(荚、瓜、果)期 70-90%

收获采摘开始 90-100%

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报案登记、现场查勘、赔案理算、赔款支付、案卷管理、费用归集等各项理赔制度。接到出险报案后应遵循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原则,及时立案,由保险经办机构、基层农业服务部门及农民代表组成损失认定和理赔机构,按已确定的保险责任、理赔程序、保险金额尽快理赔。

保险蔬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一时难以确定损失时,保险公司和种植业主不能达成赔偿协议时,可由巫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作站、乡镇分管领导、乡镇服务中心、及村社干部组成专家组进行综合鉴定,以鉴定结论作为定损依据。

  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小于其可保面积时,可以区分保险标的与非保险标的的,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为赔偿计算标准;无法区分保险标的与非保险标的的,保险人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与可保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大于可保面积时,以可保面积为赔偿计算标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