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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信用修复
是指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的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在当事人履行相关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后提出申请,或者在公示期届满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停止公示相关信息,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
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条件
仅受到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或者仅受到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较低数额罚款是指按照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裁量阶次,对经营主体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公示期为三个月,到期自动修复并停止公示,无需申请信用修复。
当事人受到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三年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停止公示,不能提前信用修复。
其他行政处罚修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达到最低公示期限:一般违法失信信息(非轻微违法失信信息、非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公示满3个月;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领域须满1年;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信息须满1年且处罚限制期限届满。
2. 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3. 已经主动采取相关整改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4. 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在线申请信用修复,修复后的信息将交换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及条件
当事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情形,可以申请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
1.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1年;
2.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3. 已经主动采取相关整改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4.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公示期满3年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出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提前移出。
四、申请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的途径
(一)线下办理途径:当事人可以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纸质件,到作出行政处罚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二)线上办理途径:
线上信用修复提供四种修复途径,经营主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任一种方式进行信用修复。
1.以联络员身份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提交信用修复所需的电子文档(JPG格式)。
系统访问路径:https://gsxt.scjgj.cq.gov.cn/gstb/login.html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点击“信用修复”,扫描二维码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选取修复类型,跳转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登录页面进行信用修复。
系统访问路径:https://www.gsxt.gov.cn
3.以联络员身份登录“山城有信”微信小程序“信用修复”模块,提交信用修复所需的电子文档(JPG格式)。
4.以法人用户身份登录“渝快办”,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热门服务专区中的“信用修复一件事”,跳转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登录页面进行信用修复。
系统访问路径:https://zwykb.cq.gov.cn
3. 登录后修复流程指引:
(1)点击选择“信用信息修复”。
(2)选择“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修复”将显示相应记录,在操作栏点击“申请修复”。
(3)填写申请表、上传资料。
填写联系人——拟“申请移出机关”选择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填写联系方式——下载《申请修复申请表》《守信承诺书》打印并加盖公章和签字——上传《申请修复申请表》《守信承诺书》图片文件,仅支持.jpg格式,单张图片体积不超过1M——勾选已仔细阅读信用修复指南内容——点击确定,完成申请。
线上办理注意事项:
如上传照片,可通过“CS扫描全能王”这一类手机APP进行处理,使其更加清晰可见,便于工作人员尽快核实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