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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政策问答
日期:2026-06-2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1.符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符合现行生育政策。
    2.国家规定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经单位批准:育儿假不是强制,提倡鼓励性质,如果单位明确规定所有职工不休育儿假不违反法规。
    4.夫妻一方:夫妻任何一方。
    5.六周岁前:从小孩出生之日起,以周年计算,不以自然年计算。育儿假不能叠加,假期当年使用不能转接到下年。
    6.5-10天:休假方式及具体天数由各单位确定,假期天数均为自然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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