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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退费】我父亲19年3月退休,说缴费年限不足,就趸缴了4年的医保费,结果今年6月父亲去世了,可以把多交的钱退了不?
日期:2022-02-17

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医疗保险退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39号)相关规定,对一次性按二档标准趸缴的个人参保人员在按规定享受了该笔缴费对应的医保待遇(含划入的个人账户资金)后死亡的,按其死亡当月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及一次性趸缴的剩余年限(计算到月),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剩余年限应划资金,纳入统筹基金和大额医保基金的部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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