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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业务具体由哪个职能部门受理、审批?
日期:2026-01-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第十一条、十三条、十四条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自2019年5月1日开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章贡区内市本级监管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巫溪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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