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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街道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日期:2021-03-22

柏杨街道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第一章

第一条 目的

为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防火的充分准备,确保事故一旦发生,做到迅速、有序、高效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好事故现场处置、控制,调查、处理等工作,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柏杨街道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第二条原则

坚持提前预防、做足准备、迅速反应、有序指挥、高效救援、妥善安置原则,在森林火灾发生时,尽最大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三条 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四条 适用范围

街道辖区所有森林。

第二章 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及职责

条 领导机构

长:李吉林

常务副指挥长:刘远辉

副指挥长:金

   员:陈秋宇 金思荣 叶书含 陈小林   

张桂芳安华宁 刘仁贵 金良顺 金忠来李云平

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指挥调度,组织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督促检查森林防火措施及安全责任的落实状况,督促排除安全隐患,制定防火抢险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认真组织好抢险救援演练及技能培训,做好物资储备。出现险情,保障资金、人员、车辆能够及时到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联系电话:51889990  

条 现场指挥机构

一、应急救援组:

长:

常务副组长:刘远辉

副组长肖庆文

员:金思荣  安华宁街道义务扑火队人员

工作职责:加强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培训,做好疏散撤离预案,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一旦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救援分队赶赴事故现场,快速实施救援方案,组织排险,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损失。

联系电话:5188999013594799356

二、综合协调

长:伍远鹏

员:陈秋宇  李立蓉  

工作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保障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的通讯畅通加强协调联络工作;森林火信息报送。

联系电话:51889990   1587050066

三、救援保障组

  长:肖庆文

副组长:徐亚雄  刘仁贵

  邱琼章 张桂芳廖贤军叶书含

工作职责:保障森林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救援资金及人员调配;交通保障;现场警戒;医疗救治伤员。

联系电话:51889990  15823778806

四、调查取证组

长:

员:陈小林  张小霞  

工作职责:负责救援现场情况的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分析意见。

联系电话:51889990  13594799356

五、善后工作

长:刘远辉

员:邱琼章张桂芳

工作职责:根据受灾后处理工作进展,尽量减少经济损失,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联系电话:51889990  13594438327

第三章  预防、预测和预警

第八条  预防

各社区、街道各科室要建立防灾救灾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救灾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救灾工作。

第九条  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社区应及时上报火情信息。报信息主要内容: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灾害的时间、地点、灾种、危害程度、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下一步救灾工作打算。

第十条  预警

各社区、街道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并以灾害发生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确定预警信息发布范围,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及时提交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分析,作为决策依据。

第十一条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对灾害预测分析,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灾害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Ⅳ(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表示。一般、较级预警信息,由街道决定发布,并立即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重大、特级预警信息,由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利用电视、广播、通讯等媒体资源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利用信息网络、宣传车、鸣锣击鼓以及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方式,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和学校等特殊场所采取有针对性的预警通告方式。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条 应急报告

险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逐级报告。流程图:现场人员—社区值班人员(或街道值班人员)—带班领导—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上报。

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凡在本辖区范围内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时,由街道指挥长根据事态及发展趋势,研究决定启用应急预案,并由指挥长宣布实施。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条 应急处理措施

一、预防措施:发现重大险情隐患时,应立即逐级上报,研究方案,排隐患。

、扑救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森林火灾扑救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抓住小火初发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势弱的有利时机,集中优势力量打歼灭战。

(二)就地组织扑救的原则。一旦发生山火后,应以本地自救为主,请求外援为辅,应及时组织当地群众扑火自救,扑救不了的,申请外援和主管部门的支持。

(三)统一指挥原则。火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现场扑救指挥部,由在场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统一部署,严禁各行其是。若启动了应急预案,按照预案总体要求开展救援。

(四)彻底消灭余火的原则。无论大小山火,在扑灭明火之后,要组织精干力量,逐块消除余火,不留后患;余火清理后,要确定专人坚守火灾现场,经指挥部成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坚守人员。

(五)安全第一原则。要根据火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扑火措施,对火场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要有充分的应急准备,夜间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人员开设防火隔离带;火头应安排有经验的突击队扑打;在危险地形条件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扑打,而应组织精干的突击队员实施。老弱病残、中小学生及孕妇原则上不上山扑火,防止出现人员伤亡。扑救火灾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进行,林区的干部群众见火要报、见火即灭,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

三、现场处置应急措施:

(一)险情发生后,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社区所属单位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情扩大蔓延;逐级上报信息。

(二)调动应急救援组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现场抢险救灾。

(三)救援保障组紧急调集车辆、通讯工具、抢救器材;保障交通;加强现场警戒和保卫工作。

(四)调查取证组及时跟进救援现场情况的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分析意见完善措施,协助保护好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计算机数据和资料,其他像记录资料等。

(五)险情排除后,善后工作组做好灾民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所、有干净水喝、有医疗保障、学生有地方上学对紧急征用物资和调用的劳动力,要及时结算和补偿。认真制定生产恢复和灾后重建措施,做好现场清理与处理、污染物收集工作。

第十条 应急结束

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根据其指标,宣布应急行动方案的结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布紧急状态解除,恢复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经费保障

街道办事处将救灾应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

第十六条  物资保障

根据应急救援需求,建立街道救援物资仓库,储备工程抢险装备、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确保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需要。

第十七条通讯保障

森林防火期间,街道干部、社区干部手机一律不许关机,保持通讯畅通。

第十八条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组建一支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应急队伍。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协同配合、应急救援能力,保证应急时刻,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第十九条运输保障

加强应急交通保障,街道两辆公务车优先保障应急需要。第三派出所负责应急处置负责道路交通管制,相关社区协助做好紧急交通保障工作。

第二十条医疗保障

柏杨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急救工作。制订卫生应急总体方案,组织好应急药品、药剂和器材的调运。医疗救护队伍要迅速进入灾害现场,实施抢救和治疗。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等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

二十一条 纪律保障

(一)严格政治纪律。同县委、县府、县森林指挥部保持高度一致。街道、社区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救援工作,凡在防抢险救援工作中擅离职守,临阵退缩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组织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在防抢险救援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循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大局的组织纪律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做到急事应办、特事特办,不推诿不扯皮,不服从统一指挥而贻误工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领导责任制。为了确保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报告制度。各社区、各单位必须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地掌握和上报生产中的险情隐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上报,绝不允许缓报、瞒报和漏报,并作好检查记录。如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 

本预案从20204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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