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针对街道滑坡险情特征,为保证滑坡出现险情后,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避免或者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原则,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尽最大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三条 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地质灾害的临灾应急处置和灾后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章 地质灾害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领导机构
指 挥 长:马国君
副指挥长:肖庆文 徐达斌 陈莉键
成 员:安华宁 金思荣 叶书含 陈小林 张桂芳
戈德仲 冉启平 陈 镜 金良顺 杨 俊
马道绪 李云平
工作职责:汇集、分析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针对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做出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贯彻县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工作,并督促责任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对其损失及影响作出评估,为街道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县指挥部日常事务和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51889990
第六条 现场指挥机构
一、应急救援组
组 长:徐达斌
副组长:肖庆文 陈莉键
成 员:金思荣 冉启平 陈 镜 戈德仲
街道应急人员、民兵队伍
工作职责:负责救灾抢险一线工作,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科学、高效、有序组织抢险工作,同时做好群众的劝导和疏散撤离工作。
联系电话:51889990 18*******58
二、综合协调组
组 长:林 静
成 员:安华宁 李立蓉
工作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通讯畅通;加强协调联络工作;报送地质灾害信息。
联系电话:51889990 13*******08
三、救援保障组
组 长:林 静
副组长:徐亚雄 刘仁贵
成 员:李红林 张桂芳 刘 芸 廖贤军 叶书含
工作职责:保障救援物资的储备,救援资金及人员调配。交通保障,现场警戒。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灾区抢救伤病员,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情出现后发生流行性疾病或疫情。
联系电话:51889990 13*******08
四、调查取证组
组 长:徐达斌
成 员:陈小林 张小霞 叶书含
工作职责:负责救援现场情况的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分析意见。
联系电话:51889990 18*******58
五、灾后安置组
组 长:陈莉键
成 员:李红林 张桂芳 刘 芸 叶书含
工作职责:负责保护撤出危险区的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负责受灾人员和财产的撤离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帮助群众恢复生活和生产,并动员群众开展自救恢复生产。
联系电话:51889990 13*******79
第三章 预防、预测和预警
第七条 预防
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建立健全以群测群防为主、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管理体系。做到在发现险情或灾情时,街道、居委会、监测人员及有关单位及时向上级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向下传达。
第八条 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监测员应及时上报地质灾害信息。上报信息主要内容: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九条 预警
各社区、街道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并以灾害发生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确定预警信息发布范围,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及时提交街道地质灾害指挥部研究分析,作为决策依据。
第十条 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对灾害预测分析,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灾害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为四级:Ⅰ级(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Ⅱ级(大型地质灾害险情)、Ⅲ级(灾害险中型地质灾害险情)、Ⅳ(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小型、中型地质情,由街道决定发布,并立即报县指挥部备案;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由街道指挥部向县指挥部报告。利用电视、广播、通讯等媒体资源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利用信息网络、宣传车、鸣锣击鼓以及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方式,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和学校等特殊场所采取有针对性的预警通告方式。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 应急报告
险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逐级报告。流程图:现场人员—社区值班人员(或街道值班人员)—值班领导—街道地质灾害指挥部指挥长—上报。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街道办应立即启动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及时把群众移到安全地带,对个别不愿转移的群众,必要时可强行避灾疏散。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二条 应急处理措施
一、预防措施:发现重大险情隐患时,应立即逐级上报,研究方案,排除隐患。
二、现场处置应急措施:
(一)险情发生后,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社区及所属单位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蔓延;逐级上报信息。
(二)调动应急救援组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现场抢险救灾。
(三)救援保障组紧急调集车辆、通讯工具、抢救器材;保障交通;加强现场警戒和保卫工作。
(四)调查取证组及时跟进救援现场情况的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分析意见。完善措施,协助保护好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计算机数据和资料,其他音像记录资料等。
(五)险情排除后,善后工作组做好灾民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所、有干净水喝、有医疗保障、学生有地方上学。对紧急征用物资和调用的劳动力,要及时结算和补偿。认真制定生产恢复和灾后重建措施,做好现场清理与处理、污染物收集工作。
第十三条 地质灾害点分类应急处置
一、墨斗社区檀木树湾滑坡地灾点
(一)主要威胁对象:地灾点下方的居民、过往车辆及行人。
(二)应急抢护:街道指挥部立即报告县指挥部,请求有关部门清理垮塌物。
(三)应急转移:对险情威胁到涉及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场所,由该社区协助街道现场救援队开展工作,疏散群众沿主滑方向两侧撤离,灾害发生时先撤离人员到安全地带,待危害过后再转移物品财产。
(四)建立安置点:安置地点为墨斗社区办公场所,用于临时安置疏散的群众,堆码抢救的财物。
二、墨斗社区墨斗村滑坡地灾点
(一)主要威胁对象:过往车辆、行人及下方加油站。
(二)应急抢护:街道指挥部立即报告县指挥部,请求有关部门到现场清理或抢修受损路段、设置险情提示标记,然后与交通部门协作疏导交通。及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联系,对于下方加油站要严加巡查管理,以免发生次生灾害。
(三)应急转移:对险情威胁到涉及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场所,由该社区协助街道现场救援队开展工作,疏散群众沿主滑方向两侧撤离,灾害发生时先撤离人员到安全地带,待危害过后再转移物品财产。
(四)建立安置点:安置地点为墨斗社区办公场所。用于临时安置疏散的群众,堆码抢救的财物。
三、丰益社区(道仕仟湾地灾点、丰益社区危岩)
(一)主要威胁对象:过往车辆及行人。
(二)应急抢护:街道指挥部立即报告县指挥部,请求有关部门到现场清理或抢修受损路段、设置险情提示标记,然后与交通部门协作疏导交通。另外,根据受损的程度、范围,可实行单向限速通车,情况需要时可对路段进行封闭,然后开通临时便道或是替换道路绕行。
(三)应急转移:对险情威胁到涉及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场所,由该社区协助街道现场救援队开展工作,疏散群众沿垂直崩落方向往两侧撤离。
(四)建立安置点:安置地点为丰益社区办公场所。用于临时安置疏散的群众,堆码抢救的财物。
第十四条 应急结束
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根据其指标,宣布应急行动方案的结束,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布紧急状态解除,恢复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经费保障
街道办事处将救灾应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
第十六条 物资保障
根据应急救援需求,建立街道救援物资仓库,储备工程抢险装备、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确保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需要。
第十七条 通信保障
地灾救援期间,街道、社区干部手机一律不许关机,保持通讯畅通。
第十八条 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组建一支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应急队伍。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协同配合、应急救援能力,保证应急时刻,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第十九条 运输保障
加强应急交通保障,街道两辆公务车优先保障应急需要。城厢第三派出所负责应急处置道路交通管制,相关社区协助做好紧急交通保障工作。
第二十条 医疗保障
柏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急救工作。制订卫生应急总体方案,组织好应急药品、药剂和器材的调运。医疗救护队伍要迅速进入灾害现场,实施抢救和治疗。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等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
第二十一条 纪律保障
一、严格政治纪律。同县委、县政府、县指挥部保持高度一致。街道、社区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救援工作,凡在抢险救援工作中擅离职守,临阵退缩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组织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在抢险救援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循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大局的组织纪律,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做到急事应办、特事特办,不推诿、不扯皮,不服从统一指挥而贻误工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领导责任制。为了确保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报告制度。各社区、各科室必须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地掌握和上报生产中的险情隐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上报,绝不允许缓报、瞒报和漏报,并作好检查记录。如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从2022年2月23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