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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凤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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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2261J/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凤凰府发〔2023〕92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凤凰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31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巫溪县凤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凰镇2023年秋冬季和2024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凤凰镇2023年秋冬季和2024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发至各村(社区),请参照执行。

巫溪县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31031

 (此件公开发布)

凤凰镇2023年秋冬季和2024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蓝天行动,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有效应对2023冬季2024年春季大气污染,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凤凰镇2023冬季2024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柳德刚同志任组长傅明名、廖勇、冉豪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村(社区)、规环办、农服中心、平安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城市管理执法支队4中队(凤凰中队)等为成员,负责2023冬季2024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环办,冉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规环办具体负责,做好人员协调统筹、资料收集、信息上报等工作。

、整治范围

全镇辖区,重点为凤凰社区、高扬社区、中河社区、双凤村、施家村

、整治措施

1.强化宣传教育。做好《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巡回播放音频、悬挂宣传广告、发放宣传单广泛开展入户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2.严格劝阻执法。开展熏制腊肉、野外烤火、焚烧垃圾、烧秸秆、乱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劝导制止工作,联系县相关单位进行执法处置

3.规环办常态化开展涉气企业检查,切实减少污染源。

、工作要求

1.村、社区组建巡查队伍,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和巡查劝导制止工作。

2.组建镇巡查队伍,负责开展巡查工作,并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工作日9:00-17:30由冉豪、傅明名牵头,规环办、农服中心、城市管理执法支队4中队(凤凰中队)负责其余时间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负责;攻坚时段抽调专人负责

3.巡查人员应加强配合,行动一致,形成联动,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尽职履责,不迟到、不早退。

4.规环办、农服中心做好影像资料收集及信息上报工作,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开展执法

5.凤凰社区、高扬社区、中河社区、双凤村、施家村等要组织发动好群众,统一到木龙村集中熏制点熏制腊肉。

后勤保障

1.镇巡查队伍原则上使用公车,确须使用其他车辆的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2.夜间工作餐由带队领导按标准统一安排。

3.根据工作成效拨付重点村(社区)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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