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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古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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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694W/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古路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巫溪县古路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古路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古路镇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镇经济,管理全镇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古路镇人民政府下设人大、政府、党委、群团、社保、农业服务中心、文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综合执法大队等多个部门。各部门独立的行使各个部门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本单位实有在职行政人员27人,在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人员15人,共计42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3072.40万元,其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5.62 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2021年事业收入预算0万元,2021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2021年其他收入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56.78万元。收入总计较去年减少162.91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158.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支出总计3072.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3.9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8.47万元,农林水支出1407.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02万元。支出总计较去年减少162.91万元,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减少75.42万元,农林水支出77.6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5.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5.62万元,比2020年减少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5.62万元,比2020年增加374.5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上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0年减少378.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将项目支出纳入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本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5.1万元,比2020年减少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7.1万元,比2020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倡行节约风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文件要求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乡镇4万元/年.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5.89万元,比上年减少38.5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经费相应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整体绩效目标试点编制单位,也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丽 联系方式1888354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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