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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尖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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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6-037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6-03-31 [ 发布日期 ] 2016-03-31

巫溪县尖山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及2016年预算公开表

乡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镇政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由传统管理型向服务型法制型转变。新时期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

1、执行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支农惠农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农民群众的思想行为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意志上来,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的大好局面。

2、推动经济发展。乡镇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把经济管理职能从直接抓经济发展转到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着力抓好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体系、加强产业引导、建设现代农业、培育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扶贫开发等工作,推动经济发展。

3、搞好社会管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镇化步伐;坚持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加强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搞好资源节约,保护和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乡镇要创新管理体制和方式,建立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

4、强化公共服务。乡镇要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将主要精力转移到为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上来。加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健全农业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加快农村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5、维护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搞好城镇社会保障,保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乡镇政府主要职责: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 、 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5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  、 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巫溪县尖山镇人民政府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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