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尖山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聚焦乡镇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 治等主要职能,尖山镇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承担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的日常运行和指挥调度。承担基层治理智治平台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落实值班制度。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公文、会务、接待、后勤保障等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及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大、政协、群众团体等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以及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征地拆迁等职责。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 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 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信访维稳、防范和处理邪教、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法治建设、人民武装等职责。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2. 统筹设置事业站所,设置事业站所5个。
(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尖山镇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承担职业技能培 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 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节日慰问、政策咨询等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便民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尖山镇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集中行使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根据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及其派驻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尖山镇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农业、畜牧、水产、林业、水利、工业、服务业、科技等领域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承担辖区内动物疫病监测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指导做好动物免疫、兽药饲料使用,开展动物产地检疫、畜禽调运备案等工作。开展植物疫病的田间调查上报、行业调查,指导植物疫病防控与处置,协助开展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市场巡查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为尖山镇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工作,统筹志愿服务工作。承担文化、旅游、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的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文化体育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基层治理服务中心。为尖山镇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网格、微网格设置优化有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统筹协调网格治理团队有关事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为社会组织和群众提供服务。协助开展基层治理智治平台运行、监测相关工作,为基层治理提供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60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1.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80.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结转数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60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7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24万元,农林水支出869.9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6.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6万元。支出较去年较去年增加280.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结转数较上年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1.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1.98万元,较去年增加28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13万元,比2025年增加13.2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支出较上年增加27.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17.85万元,比2025年增加280.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结转数较上年增加。
我单位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1.5万元,比2025年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2025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预算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2.8万元,比上年增加4.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新进公务员3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17.85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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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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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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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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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名称 |
512-巫溪县尖山镇人民政府 |
部门支出预算数 |
1314.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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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加强政策引导,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围绕“保、优、延、减、稳”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加强“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压减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经费开支标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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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是否核心 | |
|
举办群团活动场次 |
15 |
次 |
2 |
次 |
是 | ||
|
选举人大代表人数 |
15 |
人 |
61 |
人 |
是 | ||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15 |
% |
90 |
% |
是 | ||
|
补助资金按时发放率 |
10 |
% |
90 |
% |
是 | ||
|
年度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15 |
% |
100 |
% |
是 | ||
|
补助惠民政策落实率 |
10 |
% |
95 |
% |
是 |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人数 |
10 |
人 |
20 |
人 |
|||
|
政务服务居民满意度 |
10 |
% |
9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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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2024年度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 林 联系方式:023-51637016


